比她更自信。(而且她还没有失去童贞!)在日记里,露丝曾这样描述汉娜:“她还没有见识过世界,就散发着老于世故的气息。”
汉娜的父母婚姻美满——她却认为他们“无聊”“古板”——汉娜是独生女,一家三口住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布拉特尔街一栋漂亮的老房子里。汉娜的父亲是哈佛法学院的教授,很有贵族风范,他的举止让人觉得无论面对什么事,他都想做个局外人。汉娜认为,这个特点对于娶了一个有钱且完全不思进取的女人的男人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露丝一直喜欢汉娜的母亲,她的脾气好,极为善良和蔼,还读了很多书——无论什么时候都捧着书,格兰特夫人曾经告诉露丝,她之所以只要一个孩子,是因为汉娜出生后,她非常怀念过去可以自由阅读的日子。汉娜告诉露丝,她母亲恨不得女儿快些长大,可以“自娱自乐”,这样她就能早点与她的书做伴。汉娜确实做到了“自娱自乐”。(她读书时浅尝辄止、缺乏耐心的习惯说不定也和她母亲有关系。)
虽然露丝觉得汉娜有这样一个忠于妻子的父亲是幸运的,汉娜却说,如果她父亲风流一点,说不定就不会那么古板无聊了,她认为这样更有趣,而父亲的淡漠性格是在哈佛法学院任教多年的结果,在理论层次上对法律进行的抽象思考,致使他对法律的实际运用丝毫不感兴趣,非常看不起律师。
格兰特教授曾敦促女儿学习外语,他对汉娜的最大期望是她能从事国际金融业。(他在哈佛法学院的最优秀、最聪明的学生都从事这个行业。)
他父亲还很鄙视记者。尽管她在米德尔布里学院修习的是法语和德语,汉娜还是决定成为记者,与露丝从小就想成为小说家一样坚定,她坚信不疑地宣称自己会去纽约,在杂志界闯出一片天地。为此,大学一毕业,她就要求父母送自己到欧洲游学一年,她在那里练习法语和德语、记日记,认为这样可以“锻炼”她的“观察能力”。
露丝当时已经申请修读爱荷华大学的创造性写作研究生课程(而且被录取了),汉娜却邀请她同去欧洲,这让露丝颇感意外。“假如你打算成为作家,必定需要写作素材。”汉娜告诉她的朋友。
露丝知道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至少对她而言不会奏效,对于写作,她唯一需要的是时间;至于写什么内容,她早就已经想好了。然而她还是推迟了研究生入学的时间,反正她父亲负担得起,和汉娜在欧洲待上一年也肯定很好玩。
“而且,”汉娜告诉她,“这是找人上床的好机会,如果你跟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