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但她实际上还是个城市姑娘。虽然她还知道现在不能跑,但她只是那种适合坐办公室、逛图书馆、进电影院的都市女孩。在过去的26年里,她也经历过几次属于平均数的危险:曾经有一颗V型飞弹在距她的藏身处300码的地方爆炸;在灯火管制初期,她乘坐的公共汽车曾经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九岁时在一个隆冬季节,全身穿着厚重衣服的她跌进了一个杂草丛生的小池塘里。现在,她记忆中所有这三次危险的经历,或者所有那些历险经过时间浓缩后留下的印象,都涌入了她的脑海里。那只狗前进了几码,然后停了下来。它的尾巴放得很低,前脚牢牢地插在地上。琼向后退了一步,然后又退了两步。她的左腿膝盖关节在发抖,右腿要好一些。她想象着那只动物眼中的视野:一片毫无色彩、如水墨画般的图景,一个轮廓模糊、徘徊不前的竖直物体,无疑是个人类,一个可以吃的人!
她可以肯定,这些无主的野狗一定很饥饿。在这片区域,在这个离圣莫里斯有两英里甚至更远的地方,即使是猎犬也会度日维艰。它们是警卫犬,被驯养出来就是为了发动攻击,而不是苟且生存。如果事实并不是这样,那它们就是两只已经长到失去了魅力、或者是需要耗费太多食物的宠物狗。琼再一次向后退。她很害怕,也有理由害怕,怕的不是狗本身,而是这两条现身荒野、不同一般的狗所拥有的异常体型。或许她还怕它们身上的颜色?不,不是的。第二只更大的狗也看到了她,它走上前,立在它的同伴身边。十五秒钟过去了,它们一动不动,然后它们才开始向她走来。如果它们突然开始跑动,她会在它们面前束手无策。但她需要紧紧盯住它们,她必须看着它们过来。她冒险地朝背后瞟了一眼:洒满阳光的小路上空空如也,毫无伯纳德的身影。
他还在她身后三百多码远的地方。刚才在他停下脚来系好鞋带时,他被眼前的一幕吸引住了:他发现,在离他的鞋尖几英寸的地方,有两打褐色的毛毛虫正排成一队向前行进,每一只的口器都钳住了前一只的尾部。他向琼呼喊,想叫她也过来看看,但这时她已经走过了第一个拐弯处。伯纳德对科学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这一队毛毛虫穿越小径路面的征途似乎是有目的的,他很想知道它们到底要去哪里,等到达目的地以后又会发生什么。他屈膝跪下来,手里端着他的照相机。从取景器里他看不到什么东西。他又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开始作速写。
狗离琼已经不到五十码远了,而且它们走得很快。等它们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