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挥着长刀,奋力从藤蔓、荆棘、杂树与野草布成的密不透风的丛林中杀出一条通道。他头发上粘满了树叶和花瓣,戴着大自然的头盔。靛蓝的土麻布襟衫上浸透了汗水,又被太阳的火焰舔干,结成白色的碱晶。
他不再提心吊胆地徘徊在森林边缘。他走向戛洛山腹地,走向人迹杳然的原始森林。
现在,他要到寡妇岭猎杀秃鹫,然后去沼泽地捕条鳄鱼。
他已不再是为卡珊而来举行成丁礼了,他完完全全是为自己而去的,他要战胜自己怯懦的天性。他没忘记两天前他溜回斋房,卡珊拿刀逼他,还骂他胆小鬼。连她也瞧不起他,他感到特别沮丧。他干吗要那么懦弱,让人羞辱,让人蔑视,让人唾弃呢?不就是一个死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当世界没生下我来,他想。他不相信自己的生命就是块废料,他已猎杀了豺,他还要用天上飞的和水里游的来证实自己可以和任何一个古宗男子媲美。木河沙只猎到蟒蛇,他要猎杀鳄鱼,他要比他更胜一筹。
他坚定不移地朝密林深处走去。
渐渐地,废弃的捕象陷阱、淘金者的篝火灰烬、猎手踩踏的羊肠小径……这一切象征着人类文明的痕迹越来越稀少,终于完全隐没了。
他置身在一片处女林里。这是典型的热带雨林,平缓的山坡上,乔木遮天蔽日,灌木蔓地而生,各类植物错综复杂,抱成一团,形成蔚然壮观的极顶群落。树林里阴暗潮湿,铺着一层落叶与枯树沤黑了的腐殖质,足有一尺多深,散发出一股霉烂与花香,兽粪与草叶混合的奇特而又复杂的气息。这是一块未经人类抚摸过的土地,单纯而又热情,落叶上斑驳的阳光,是大地恬静的笑容。
他脱了鞋,光着脚丫子踩了上去。土地像青春的肌肤,松软而有弹性,清凉的水渍漫过了脚背,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快感。他用力将脚插进土去,大地发出一种痛苦的呻吟,一种惊喜的叹息,一种最后的战栗。他的脚心感受到沉积了几百年的阳光和雨露,那么温暖,那么舒服,地底下没有树根、石块、荆棘等一切坚硬物,如同柔软的腹部。大地深处泉涌出来的生命的汁液在他的双脚间回流。而他,产生了一种钻入生命深处的情趣,他更加用劲地将双脚插进土地深处,像是探索生命的终极,像是一次冒险的征服。突然间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受,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与肉体烙上了南国群山的痕印,就像刚出世的婴儿臀部的胎记,有一种筋骨相连、血脉交流的再生感。他不晓得到底是他征服了这块原始的处女林,还是这块原始的处女林征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