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住宅较小,我们没有去住,而是住到母亲的一位姐姐家。我姨妈家的房子宽敞,她名字叫普朗蒂埃,孀居多年,我难得见到她,也不怎么认识她的子女:他们比我大得多,性情也差异很大。照勒阿弗尔的说法,“普朗蒂埃公馆”并不在市内,而是坐落在俯临全城的人称“海滨”的半山腰上。布科兰家临近商业区。走一条陡峭的小路,能从一家很快到另一家,我每天上坡下坡要跑好几趟。
且说那一天,我是在舅父家吃的午饭。饭后不大工夫,他就要出门;我陪他一直走到他的办公室,然后又上山去普朗蒂埃家找我母亲。到了那儿我才听说,母亲和姨妈出去了,直到晚饭时才能返回。于是,我立即又下山,回到我很少有机会闲逛的市区,走到因海雾而显得阴暗的港口,在码头上溜达一、两个小时。我突然萌生一种欲望,要出其不意,再去瞧瞧刚分手的阿莉莎……我跑步穿过市区,按响布科兰家的门铃,门一打开就往楼上冲,却被女仆拦住了:
“别上楼,杰罗姆先生!别k楼:太太正犯病呢。”
我却不予理睬:“我又不是来看舅妈的……”阿莉莎的房问在四楼。二楼是客厅和餐室,舅母的房间在三楼,里面有说话声。我必须从门口经过,而房门大敞着,从里边射出一道光线,将楼道隔成明暗两部分。我怕被人瞧见,犹豫片刻,便闪身到暗处,一见房中的景象就惊呆了:窗帘全拉上了,两个枝形大烛台的蜡烛的光亮增添一种喜幸;舅母躺在屋子中央的长椅上,脚下有罗贝尔和朱丽叶,身后站着一个身穿中尉军服的陌生青年。今天看来,拉两个孩子在场实在恶劣,但当时我太天真,还觉得尽可放心呢。
他们笑着注视那陌生人,听他以悠扬的声调反复说:
“布科兰!布科兰!……我若是有一只绵羊,就肯定叫它布科
我舅母格格大笑。我看见她递给那青年一支香烟,那青年点着烟,她接过来吸了几口,便扔到地上,那青年扑上去要拾起来,假装绊到一条披巾上,一下子跪倒在我舅母面前……这种做戏的场面很可笑,我趁机溜过去,没有让人瞧见。
来到阿莉莎的房门口,我停了片刻,听见楼下的说笑声传上来。我敲了敲门,听听没有回应,大概是敲门声让楼下的说笑声盖住了。我便推了一下,房门无声无息地开了。屋子已经很暗了,一时看不清阿莉莎在哪儿。原来她跪在床头,背对着透进一缕落日余晖的窗子。我走近时,她扭过头来,但是没有站起身,只是咕哝一句:“噢!杰罗姆,你又回来干什么?”
我俯下身去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