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看袋子里面。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不自然地往后
,或本杜卡,那是艾达的名字,意思是拐着腿走路的人。阿纳托尔不愿告诉我们他取的那些名字是什么意思。他揉了揉露丝·梅的脑袋,以刚果人的方式和我握了握手,就是握手时用左手抚着右臂。父亲说这种传统是表明他们没藏任何武器。
“有什么新闻吗,先生?”我问阿纳托尔。父亲总是这么问他。尽管第一次家庭晚餐的状况极其糟糕,父亲还是相当倚赖阿纳托尔,甚至还有点神经质地期待着他的造访,我是这么觉得的。阿纳托尔总是知道外面世界——至少是基兰加之外的重大新闻,让我们很是惊讶。我们不确定他是从哪儿听来这些消息的,但最后都得到了证实。
“一大堆新闻。”他说,“不过,首先,我给你们带了一只装在布袋里的猪①。”
我就喜欢听阿纳托尔讲英语。他的发音有点英国腔,挺优雅的。“先”说成“显”,“带”说成“逮”。但他每个音节都重读,所以听起来还是很刚果腔——一只装在布袋里的猪——好像没有哪个字愿意统领这整个句子的音韵顿挫。
“包袱。”我说,“母亲说‘千万别买包袱里的猪’,就是叫我们别瞎买东西。不过我猜包袱就是布袋吧。”
“好吧,反正这里边也不是猪,你们也不用买。如果你能猜出是什么,你们的晚餐就能加菜了。”他搭在肩上的绳子系着一只褐色的布袋,他把它递了给我。我闭上眼睛,上下颠动着袋子估摸它的分量。乍看像是鸡的体格,但它太沉,应该不是鸟类。我把袋子举起来,仔细打量着袋底鼓得圆圆的部位。有些地方尖尖的,也许是肘部。
“乌姆翁得拉!”我喊道,像个孩子似的上蹦下跳,是丛林里的兔子。内尔森用曼格万西豆和芒果炖的兔子肉,就连蕾切尔也禁不住想吃,可见味道真的很好。
我猜对了:阿纳托尔兴奋地笑起来,露出了白牙。我已经不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他在我们眼中是什么模样了,当时我们都被他满脸的疤痕惊得目瞪口呆。然而现在我只看见阿纳托尔这个男人,穿着白衬衫和黑裤子,有着宽宽的肩膀和窄窄的腰肢,总是笑眯眯的,步伐很欢快。一个对我们很友善的男人。除了疤痕,他的脸上还有许多有趣的特征,比如杏仁状的双眼,还有精致的尖下巴。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喜欢他。
“是你自己捕杀的吗?”
他举起双手。“我很想说是的。这样,你就会认为你们的朋友阿纳托尔是个好猎人。唉,可惜啊。这是一个新来的学生今天早上带过来当学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