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就能飞檐走壁。但谁能想到一个五岁的孩子能和刚果人建立交流和沟通呢?要知道,她是不许走出院子的呢!通常,我的任务就是看好她。所以我总是时刻提防着,不让她从树上摔下来,把脑袋砸出个大口子。确实,为了吸引别人的关注,露丝·梅是能做出那样的事儿的。她老是想往外跑,有时候,我只能威胁她,说外面有多危险,好把她管住。哦,我说得很可怕。比如蛇会咬她,路过的某个家伙会挥着大砍刀,把她的喉咙割开。后来,我一直有负疚感,就背诵忏悔诗:“神啊,求你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但老实说,尽管慈悲丰盛,可神也得明白,为了那人好,有时你需要稍稍唬住她。而面对露丝·梅,则要竭尽全力,否则收不到效果。
我先把她吓得魂不附体,然后就溜开了。我要去找俾格米人,据说他们就住在森林里,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或者去找猴子(猴子更容易找到)。要么,我就去找水果给盘桓不去的玛土撒拉吃,抓蚱蜢给利昂吃。利昂是条变色龙,我们把它装在木箱子里养着。母亲同意我们养它,条件是千万别把它放进房子里。这很搞笑,因为我就是在房子里发现它的。它鼓凸的眼窝想往哪儿转就能往哪儿转,我们喜欢逗弄它翻动眼睛,一只朝上看,一只朝下。我们把蚱蜢扔进箱子里,它就会像弹弓似的弹出舌头,捕食蚱蜢。
我还想说服父亲,让我跟着他。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父亲白天都在村子里转悠,想和闲来无事的老人聊聊天,或冒险去更远的地方,看看邻村受主庇佑的情况如何。有好几个定居点步行一天就可抵达。但遗憾的是,它们都在不信上帝的酋长塔塔·恩杜的管辖范围之内。
父亲从来不让我去那么远的地方,但我会好说歹说地恳求他。我就是不想做乏味的家务活。那种活最适合蕾切尔干,要是哪一天她肯屈就帮忙的话。我对家的看法就是,最好别待在家里。所以,我会到村郊闲逛,等候父亲回来。村郊的土路就像是在黄色的高茎草中间切割出的一条深深的红色伤痕,你根本不知道会有什么东西迈着满是尘土的脚朝你走来。通常都是女人,脑袋上顶着整个世界:一只灌满棕榈酒的硕大的玻璃坛子,坛子上再顶一只葫芦碗,像一顶倒着的帽子;或者,搁一捆用象草捆着的木柴,柴捆上再放一只盛满绿叶菜的大搪瓷缸。刚果人的平衡感令人叹为观止。
大多数我这个年龄甚至更小一些的女孩,都有了孩子。她们看上去都太小,根本不适合结婚,但如果你看到她们的眼睛,就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