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像君指向黑板上所写的时间表。“大扫除时间”的下一项写的是“理科实验”。
“在实验中,高山君发现钢笔不见了,犯人也在实验中把钢笔藏进了书包。实验占用了两节课时,中间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不过这时候很多人出入理科实验室,也有不少人回了教室。这种情况下是无法避人耳目地完成往别人书包架上滴墨水的工作的。所以犯人在休息的十分钟内应该没有行动,而是选择了这以外的时间。”
宗像君看了看大家,继续说下去:“除了十分钟的课间休息之外,在做实验的过程中,也还是有办法离开理科教室的。实际上在当天,
椅子上。她答应了宗像君的请求,条件是下课的铃声响起时必须结束。可能是害怕不让他把话说完,他就又要站到桌子上去了吧。
“大概,那滴墨水的污迹,就是为了引人找到钢笔所在,是表明‘就在这里噢’的标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有可能谁都发现不了钢笔,就这么以高山君的钢笔不见了告终。所以犯人的意图,就是让别人在山本同学的书包中发现钢笔,从而嫁祸给她。”
“……等一下,”插话的还是海野君,“就算山本同学不是犯人,墨水的污迹依然可能是偶然弄上的啊?”
“高山君的钢笔帽是旋拧式的,不可能因为剐到哪里而弄掉笔帽。犯人自己不小心在架子上留下墨水污迹根本是不可能的吧?所以,墨水污迹是犯人有意为之。”
“就算不是偶然,像我刚才所说,如果毛巾是拿出书包时带到地上的,那么从这个角度考虑,墨水污迹依然有可能是午休时弄上去的。”
“明白了。不过,现在姑且还是让我在假定没有这种情况的前提下说下去。”
海野君环视了国分寺老师和大家的表情,点了点头:“好吧……”
“说到底,犯人是怎样把钢笔放进书包里的呢?我认为是从前盖侧面的缝隙里插进去的。山本同学似乎习惯把前盖朝外放,所以这种方法还是可行的。而且比起把书包整个拿出来要简单得多。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把毛巾带下来,而滴上墨水也就是大扫除之后的事了。后面我要说的话,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他偷瞄了一眼海野君,确认对方没什么要反驳的。
“……当时,犯人为什么没有选择在午休时把钢笔藏进山本同学的书包呢?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有人走进教室,干这种事的时候被人撞上了怎么行。要么是先把钢笔带在身上,要么是先放在某个安全的地方,总之要等一个教室里只剩他自己的机会。终于,这个机会在大扫除之后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