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托马斯·曼、战后美国小说。麦克尤恩承认,自己当时写每篇小说几乎都是个新实验,有时只是为满足“很琐碎修辞上野心”,比如写篇故事全部用现在进行时,比如小说结尾定要用“YES”这个词,比如对某个作家或者某种风格进行有意识仿作。[5]“写各种短篇,就像试穿不同衣服样。短篇小说形式成写作百衲衣,这对于个起步阶段作者来说很有用。你可以花五到六个星期模仿下菲利普·罗斯(PhilipRoth),如果结果并不是很糟糕,那你就知道你接下来还可以扮扮纳博科夫。……不记得每篇故事渊源,但肯定巡视别人领地,挟带回来点什,藉此开始创作属于自己东西。”[6]
重要是,像每个心高气傲文学青年样,“寻找自己声音和题材”,乃是刻不容缓之事。年轻麦克尤恩既不熟悉中产阶级主流世界,也不熟悉工人阶级底层社会,他熟悉只是他自己,以及青春期欲望、孤独与叛逆。此时麦克尤恩,个人生活方式有很大改观。在东英吉利大学,麦克尤恩遇到他第任妻子彭妮·阿伦(PennyAllen),彭妮是两个女孩儿母亲、女权主义者、占星术士、新世纪教教徒,她教过门课,叫“冥想、治疗、占星术和创造力”。与彭妮道,麦克尤恩融入方兴未艾反主流社会运动。他留着披肩发作嬉皮士打扮,有不少阿富汗式样行头、吉卜赛风格珠串。正因为过着波希米亚式生活,麦克尤恩对中产阶级和小布尔乔亚不感兴趣,对传统英国文学那“分辨阶级细微差别”趣味嗤之以鼻。他将注意力放到底层,社会底层和人性底层。他说:“不想去描写什人如何积聚和丢失财富,感兴趣是人性中陌生而古怪地下层。”
作为个来自社会下层、其貌不扬、囊中羞涩青年,麦克尤恩努力希望引起关注。几十年后,麦克尤恩承认:“开掘,疏浚,挖出切在当时使着迷邪恶事物……猜,是为惊世骇俗才写。”[7]24岁那年,颇具影响杂志《美国评论》刊登他早期30个故事中个,这是篇名叫《伪装》(Disguises)短篇小说,写名年老色衰女演员收养自己外甥孤儿,给他穿女性化服装,二人玩角色扮演游戏。当期杂志招贴异常醒目,耀眼粉红色,招贴上,“伊恩·麦克尤恩”赫然与“苏珊·桑塔格”、“菲利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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