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库空虚完全为朝臣不知理财之道结果。
司马光反驳他说:“你之所谓财政,只是在百姓身上多征捐税而已。”
王安石回答说:“不是。善于理财者能使国库充裕而不增加捐税。”
司马光说:“多荒唐!总之,国有其固定量财富。这笔财富不是在百姓手中,便是在z.府手中。不论你实行什政策,或给此政策什名称,你只是把百姓手中钱拿过部分交给z.府罢。”
皇帝有几分持司马光说法,于是在随后两个月内把新政暂行搁置。
不必身为经济学家,尽可放心相信国财富方面两个重要因素只是生产与分配,谅不致误。要增加国家财富,必须增加生产,或是使分配更为得当。在王安石时代,增加生产绝无可能,因为那时还没有工业化办法。所以个财政天才之所能为,只有在分配方面。因为王安石基本上关心,是充裕国库,而增加国家财富意思,也就是提高z.府税收。王安石看得很清楚,富商与地主正以自由企业方式获利,他不明白z.府为什不应当把他们利润抢过来而由z.府自己经商,自己获利。那结论是可想象而知。他用名称确很够新奇,他要用资本削减垄断,叫“钱平”;他要取之于富归之于贫以求均富;他要阻止农民向地主高利贷款。在春耕期间由z.府借款予农民,在收割后由农民归还z.府,自然是仁善之举。王安石能使皇帝深信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人民利益;但是历史上记载,经过段踌躇,王安石才决定实行借款予农民理论,这理论是个小吏提出,就是:投资五十万两白银,每年z.府可赚二十五万两,因为年两收,则百分之二十或三十利息可以年收两次。
们无须把这些新政细节详予说明。总之新政是由神宗熙宁二年(○六九)开始,大约八年之后闹得天怒人怨,王安石自己本人和皇帝都十分已烦,二人彼此之间也不愉快。现在仅略述其大要于后。
最重要与最为人所熟知者共有九项,为方便计,今归纳为三组。有三种国营企业、三种新税、三项管制人民登记制度、三种国营企业是均输法(国营贸易局),市易法(国营零售店管理局),以及利息二分实收三分(加上申请和登记费)青苗法。三项新税收是免役税、国产消费税、所得税。登记制度是把国民组织起来,编成十家为组征兵单位,亦即保甲;重新登记土地和马匹(方田均税法与保马法)。大体说来,这些方案近乎现代集体经济政策。
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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