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的好友赫尔曼·莫尔先生[注]谈过,并且还向他提出了我的理由,可是他还是相信别的作家的意见。
我在登陆的那个地方没有发现什么居民,可是由于没有武器,不敢深入内陆。我在海滩上找到了一些蚌蛤,因为怕被当地人发现,不敢生火,只好生吃了下去。为了节省自己的食品,我一连三天就都吃些牡蛎和海(虫戚)。非常幸运,我还找到了一溪极好的淡水,使我大为宽慰。
到了第四天,我往境内走远了一点,就发现在离我不到五百码的一个高地上有二三十个土人。他们都赤条条一丝不挂,男女老少全都围着一堆火,因为我看到有烟。其中一人发现了我,马上告诉了其余的人。有五个人向我走了过来,剩下的女人和小孩还围在火堆边。我拼命向海边跑去,跳上船,划了开去。这些野人见我逃跑,就追了上来;我还没有划出去多远,他们就放了一枝箭,深深地射中了我的左膝盖(我要带着这个伤疤进坟墓了)。我怕那是一支毒箭,把船划出他们射程以外后(那天风平浪静),就赶紧设法用嘴吮吸伤口,并尽量把它包扎好。
这时我不知所措,我不敢回到我原先登陆的那地方去。只好划桨向北驶去。风虽然很小,可是从西北方朝我迎面吹来。我正在四下里寻找一个安全的登陆地点,忽然发现正北以东有一艘正在行驶的帆船,并且越来越清楚。我有点犹豫了,要不要等一等他们呢?可是我对“野胡”一族的憎厌终于还是占了上风,就掉转船头,又是张帆又是划桨向南驶去,重新回到了早上出发的那个港湾,因为我宁可把自己的命送给那些野蛮人,也不愿意和欧洲的“野胡”们在一起生活。我把小船紧靠在海岸边,自己则躲到那条小溪旁的一块石头后面;我前面已经说过,那小溪的水是非常好的。
那船驶到离小溪已不到半里格了,它放下一条长舢板带着容器前来取淡水(这地方的水看来很出名)。不过我是到这长舢板快近海滩的时候才发现它的,已经来不及躲避了。水手们一上岸就看到了我的小船,他们仔仔细细检查过后,很容易就猜想到船主.人就在附近。四个全副武装的水手将每一处岩缝和可以藏身的洞穴都搜遍,终于在那块石头后面发现我脸朝下在那儿趴着。他们盯着我那怪异而粗乱的衣服出奇地看了一会儿;我穿着皮外衣。木底鞋、毛皮袜,从我的衣着他们判断我不是当地土人,因为当地人都是赤身露体不穿衣服的。其中的一个水手说着葡萄牙话叫我起来,并问我是什么人。葡萄牙语我是很了解的,所以我就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