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方法人交谈也得到些许多法律知识;那些人丢财产后,感到失望而屈辱,就离开自己祖国。尽管如此,还是要尽能力将知道全都告诉它。
说,干律师这行那些人,数量多得几乎同毛毛虫相等;他们程度、等级、名目均不相同。因为他们人数太多,所以干这行如果想公正合理地赢利赚钱,那好处就太少,根本不足以维持大批大批后继者体面而阔绰生活。结果呢,他们发现有必要靠刁滑和*诈才能获取正当和诚实手段所得不到东西。为更好地实现这目标,们那里就有那帮人,从年轻时起就接受培养,学习怎样通过搬弄文字将白说成黑、黑说成白这种本领;他们怎说全看你给他们多少钱而定。这帮人狂妄自大,厚颜无耻,却还赢得群众信任,群众还都依附他们,这样他们也就以某种方式使群众变成他们奴隶,干律师这行最大部分收入也就到他们手中。这些律师是由所谓能明辨是非论棍提任(实际是些混淆是非人,或者说得更确切点,是公理坡坏者)。和些朋友就是运气不好曾不幸落到干那行类人手中。希望主人能理解,下面要描述事和已经叙述那些倾家荡产事,都只和这部分人有关。因为这些人手段,们蒙受各种不幸,最好是举个例子来向主人说明这些人步步是怎做,那样它就更容易明白那些手段是怎回事。
比方说,邻居看中头母牛,他就会聘请这位律师来证明,牛是他,该由他把牛从这儿牵走。由于任何人都不准为自己辨护,因为这样做违反法律所有规定,所以就必须聘请另位律师来替自己权利辨护。好,就这桩案子来说,作为母牛真正主人,却有两大不利之处。第,律师几乎从摇篮时代起就直是为虚假辨护,现在要他来为正义辩护,他就很不适应;由于违反他常规,即使他不对怀有恶意,辨护起来也定是极不熟练。第二个不利之处是,律师还得谨慎从事,因为那多人都得靠干执法这行活着,速判速决,律师生意就要减损,这样即使他不招来法官们不开心,也肯定会引起同行弟兄敌意和仇恨。这种情况下,要保住那头母牛,只有两种办法。第是出双倍钱将对手律师买通,因为他所受训练就是那样,完全有理由指望他受金钱诱惑背叛他本来当事人而倒向这边。第二种办法是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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