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十五 伤口(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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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疑的门徒多马,非得将手探入耶稣肋旁的钉伤,才接受那一位就是他自己所宣称的耶稣。

格列佛,航行将尽,离开慧骃国之际,被一支箭射伤膝窝——慧骃是高贵智慧的马,远远优于人类。

回家后,格列佛宁愿住在他的马厩,膝窝的伤口再未愈合。它提醒着他另一种生活。

最神秘的伤口之一出现在渔王的故事里。渔王是圣杯的守护者,靠圣杯维持希望,他有一道不愈的伤口,伤不好,国土便不能统一。最终,加拉哈德到来并治好了国王。在别的版本中来的是柏士浮。

伤口是象征,无法被简化为任何单一的解释。但受伤似乎是生而为人的线索或关键。其中有价值,也有痛苦。

我母亲必须切割自己的一部分,让我离去。此后,我一直感觉得到那道伤口。

温特森太太是如此亦真亦假。她为我编造出许多个坏母亲:堕落妇女、瘾君子、酒鬼、投怀送抱的女人。另一个母亲需要背负这许多,但我替她背下,既想为她辩护,同时又为她感到羞愧。

最大的难处是不知就里。

我一直对伪装与误认身份、命名与知晓真相的故事很感兴趣。你如何被认出?你如何认识自己?

在《奥德赛》中,奥德修斯历经种种劫难与漫长的漂流,始终被激励着“记得归去”。他的旅程是回家的路。

我们在故事中留意到的是,伤口近似一种礼物:受伤的人被伤口标识出来——在字面意义上,也在象征意义上。伤口是与众不同的标志。连哈利·波特都有伤疤。

弗洛伊德强占了俄狄浦斯神话,将其重新定义为儿子弑父恋母的故事。但俄狄浦斯是领养的故事,也是伤口的故事。俄狄浦斯的母亲伊俄卡斯忒在遗弃他之前,将他双脚脚踝刺穿,令他无法爬走。他得救后,回去杀父娶母,无人认出他,除了盲人先知

当他回到伊萨卡时,追求纠缠他妻子的人正嚣张地在他的王宫里吵吵闹闹。然后发生了两件事:他的狗闻出了他的气味,他的妻子通过他腿上的伤疤认出了他。

她感觉得到那道伤口。

有太多关于伤口的故事:

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族的喀戎,被一支浸泡了九头蛇海德拉血液的毒箭射中,因他是不死之身,所以必将痛苦永生。但他用伤口的疼痛治愈他人。伤口成了它自身的良药。

普罗米修斯,向天神盗火,被施以伤口日日重生的惩罚:每天早上一只鹫鹰栖息于他的髋部,啄食他的肝脏;每天夜晚伤口愈合,只为在翌日再次被划开。我想起他,被锁链缚在高加索山,被太阳晒得黝黑,他腹部的皮肤却如孩童般柔软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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