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琢磨异性恋的恐怖时,我意识到自己无须为父亲或母亲感到遗憾;母亲没有读过那本书——或许翻开过一次,发现任务艰巨,就摆到一边。那本书平整崭新、完好无损。因此无论父亲的生活不得不缺失了什么,我也真的认为他们从未有过性生活,至少他不必与一手握住他阴茎、另一手举着手册的温太太共度夜晚。
我记得她告诉过我,他们婚后不久,父亲醉酒回家,她把他锁在卧室门外。他破门而入,她把婚戒从窗口扔进阴沟。他跑去捡。她搭夜班汽车去了布莱克本。这个例证说明了耶稣如何改善婚姻。
母亲给予我唯一的性教育是一道禁令:“绝对不要让男孩碰你下面。”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她似乎指的是我的膝盖。
假如我爱上的是男孩而非女孩,事情会不会好一些?也许不会。我进入了她的恐惧之地——对身体的惧怕,对婚姻的彷徨,
而后母亲会装作又惊又喜。
我不介意,这样做使我有机会上楼读禁书。
我觉得温特森太太曾经博览群书。我约莫七岁时,她曾读《简·爱》给我听。这本书得到认可是因为书里有个牧师(圣约翰·里弗斯)一心只想传教。
温特森太太翻着书页大声朗读。桑菲尔德庄园一场大火,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然而在温特森太太朗读的版本中,简毫不关心她失明的情人;她嫁给圣约翰·里弗斯,他们共同投身传教事业。后来我终于自己读到《简·爱》,才发现母亲对故事做了什么手脚。
她做得如此高明,翻动着书页,以夏洛蒂·勃朗特的风格即兴创作。
我年纪稍大后,这本书就消失了——也许她不想让我自己读。
我想她应该是把书都藏起来了,就像她藏起所有东西那样,包括她的心。可我们的房子很小,我到处搜寻。我们在屋子里翻找不休,我们两人,是否在寻找彼此的证据?我想是的——她这么做,是因为我对她而言是致命的未知,她害怕我。而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全然不知自己缺少了什么,却感觉到了因缺失的存在而引起的缺失感。
我们绕着彼此打转,小心警惕,互相离弃,满心渴望。我们走近对方,却不够靠近,然后将对方永远地推开。
我确实找到了一本书,但我真希望不曾找到它;它被藏在高脚柜里一堆法兰绒布下面,是一本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出版的房中术手册,名为“如何取悦丈夫”。
这部骇人的巨著或许解释了为何温特森太太没有孩子。书中有黑白图解、清单、诀窍,大部分姿势看上去都像一个叫“扭扭乐[5]”的折磨肉体的儿童游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