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三 太初有道(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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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用《申命记》做教材,里面全是动物(大多数都是不洁的)。每当我们读到“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的这段,她会把所有提到的动物画出来。小马、小兔子和小鸭子是传说中面目模糊的角色,相反,我很了解鹈鹕、岩獾、树懒和蝙蝠……我母亲画过飞虫和飞鸟,但我最喜欢的是海底的那些软体动物。我在布莱克浦的海滩捡了好多带回家收藏。她用一支蓝色钢笔画海浪,用棕色墨水画硬壳的螃蟹。红色圆珠笔是画龙虾的……《申命记》也有不好的地方,里面尽是“可憎的”和“不可说的”。每当我们读到私生子、阉割这类字眼时,我母亲就把那一页翻过去,说“把那个留给上帝吧”,但等她走了,我会翻回去偷偷瞄一眼。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睾丸。睾丸读起来很像肠子,只不过长在身体外边,圣经里的男人总会把它们割掉,然后就再也去不成教堂了。真吓人。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1]

我母亲主宰语言。我父亲从未真正学过阅读——他能够手指着一行行字慢慢地读,但他十二岁就辍学去利物浦的码头工作了。在他十二岁之前,没有一个人愿意费心读书给他听。他的父亲是个酒鬼,经常带着小儿子上酒吧,把他留在门外,几小时后蹒跚着走出来,径自回家,忘记我爸爸还睡在门口。

爸爸很喜欢温特森太太朗读——我也是。她总是站着读,我们两个则坐着听,气氛既温馨又威严。

她每晚读半小时圣经,从头开始,一路读完全部六十六卷《旧约》和《新约》。读到她最爱的部分——《启示录》,《新约》末卷,人们被毁灭,魔鬼被扔在无底坑里——她就暂停一星期,让我们思考。然后她再从头读起,《创世记》第一章。“起初神创造天地……”

在我看来,造出一整颗星球、天地万物,再将它摧毁,实在颇费功夫,这也是对基督教刻板说法的问题之一;明知一切终将破碎,为何还要看顾这星球?

母亲朗读得很好,充满自信,抑扬顿挫。她读起来就好像圣经才刚刚写就——或许对她而言正是这样。我早早便感觉到,经文的力量不受时间限制。言语持续做着工。

英格兰北部的工人阶级家庭在教会及家中经常听的是一六一一年出版的钦定版圣经,而我们日常对话里仍会用“thee”“thou”“tha”这样的古字,圣经的语言听来也就不算太难。我尤其喜欢“thequickandthedead(活人死人)[2]”的讲法——如果你住的房子里有老鼠和捕鼠器,你就真的能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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