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芳妮这闹,恐怕拉法埃内就不能尽情享用。
前些日子在树林中想到那个故事,似乎在大脑里已发酵完成。想给它取名为《乌鲁法奴阿之高山森林》。“乌鲁”是“森林”,“法奴阿”是“土地”意思。多优美萨摩亚语。打算将其用作作品中岛屿名字。尚未动笔,可作品中各个场景就已经像拉洋片似在脑中精彩纷呈,目不暇接,简直叫人欲罢不能。或许还真能写成个非常棒传奇呢。当然,也极有可能成为甜腻无聊肥皂剧。只是总觉得胸中似乎翻腾着团风云雷电,以至于正写着《南洋来信》都无法从容落笔——虽说在写随笔或诗歌(不过诗,都是为解闷而写打油诗,不值提)时候,是绝不会受这种冲动干扰。
傍晚时分,巨大树梢和高山背后,出现壮丽晚霞。不会儿,当低地和大海那边升起轮满月后,此地极为罕见严寒便开始。每个人都睡不着,全都起来找被子。几点?——外面依旧亮如白昼。月亮正挂在瓦埃阿山之巅。在正西方。鸟儿们声不吭,安静得出奇。屋后树林,似乎也在严寒中瑟瑟发抖。
降温幅度肯定超过六十度[7]。
三
转过年来,到八九年正月,劳埃德在老家伯恩茅斯斯克里沃阿山庄打点好家具什物,统统带到史蒂文森现在居所。这个劳埃德是芳妮儿子,已经二十五岁。
十五年前史蒂文森在枫丹白露[8]第次遇见芳妮时,她就已经是位有着个年近二十女儿和个九岁男孩母亲。女儿名叫伊莎贝尔,男孩子就是劳埃德。当时,在户籍上,芳妮还是美国人奥斯本妻子,可她早就摆脱丈夫,远赴欧洲,边做记者,边带着这两个孩子,过起自食其力生活。
三年后,史蒂文森为追寻业已回到加利福尼亚芳妮踪迹,毅然横渡大西洋。为此,他与父亲几乎断绝关系,将朋友们谆谆忠告(他们全都担心史蒂文森身体)抛诸脑后,在最恶劣健康状况和最差劲经济状态下,义无反顾地踏上征程。结果在他登陆加州之时,就已经奄奄息。然而,他竟然不屈不挠地活下来,等到第二年芳妮与前夫离婚后,终于与她缔结良缘。比史蒂文森年长十岁芳妮,此时已四十二岁。由于在上年,伊莎贝尔成斯特朗夫人并生下头胎男儿,故而此刻芳妮已荣升为祖母。
如此这般,这个历尽艰辛美国中老年妇女,就与从小娇生惯养,天生任性却又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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