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世界描述为一个英雄和神灵活动的场所,对此我们毫无影响力。而第一人称叙事讲述普通如我们的人的故事。此外,我们这样的人之间很容易相互认同,因此在故事的讲述者与读者或听众之间,便产生了基于共情的情感共识。第一人称叙事很容易拉近作为讲述者的“我”和读者的“我”之间的距离,而小说更寄希望于消除这种距离,让读者因为共情在某一段时间里成为讲述者。文学成了交换经验的园地,一个像罗马广场一样的地方,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观点,或是让第二个“我”替我发声。人类历史上恐怕从未有过这么多人同时写作和讲述。这一点我们只要看看统计数据就够了。
每次去参观书展,我都能看到很多以第一人称写作的书。表达的本能——也许和其他构建着我们生活的本能一样强大——最完整地出现在了艺术之中。我们希望被关注,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我告诉你我的故事”“我告诉你我家的故事”,抑或“我告诉你,我去过哪儿”,这样的讲述方式在今天是最流行的文学形式。人们之所以热衷于这种叙述方式,还在于今天我们每个人都会书写,很多人掌握了写作这个曾经只是少数人用语言和故事表达自己的技能。矛盾之处在于,这看起来如同一个由众多演唱者组成的合唱团,彼此的歌声相互遮盖,大家争着求关注,做同样的动作,走类似的路,最后相互遮蔽。尽管我们知道他们的一切,对他们的经历感同身受。然而读者的体验却常常出人意料地不完整和令人失望,因为作者“我”的表达并不能保证尽显文字的普遍性。我们缺少的似乎是故事的隐喻维度。隐喻小说的主人公是他自己,一个生活在一定的历史或地理条件下的人,同时又远远超出了这个特定的范围,变成了无处不在的人。当读者阅读小说中描写的某个人的故事时,他可以认同这个人的命运,并将他的处境视为自己的处境。在隐喻小说中,读者必须完全放弃自己的个性,并成为这个人。这是一个对人的心理要求很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隐喻小说找到了各种命运的共同点,使我们的体验普遍化。遗憾的是,当今的文学缺乏这种隐喻性,这恰恰证明了我们的无能为力。
许是为了不被湮没在题目和名字里,我们开始将如利维坦般庞大的文学划分为不同的体裁,就像我们区分体育项目一样,而作家们则是不同项目的运动员。
文学市场的商业化把文学分成了不同的门类,培育出了热爱侦探故事、奇幻文学、科幻小说的读者群体,由此产生了各种各样内容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