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张脸。
毫无血色的苍白,高高弓起的眉毛像是画的。
噘起的红唇——太薄、太完美。
骇人的眼珠——大而漆黑,没有瞳孔也没有虹膜。
第二眼看到的是一把枪,离我鼻尖约十厘米。
对我来说,电车比建筑群的天际线更能代表芝加哥。
这是回家路程中,我最喜欢的一段,因为最暗也最静。
这一刻……
没有列车进站。
两个方向都看不见车头灯。
处于一种迷蒙、迟钝、昏睡状态。
再次回到街上,感觉更冷了,一阵冷风从湖上吹来,预示严冬已近在眼前。
我提着装满冰激凌的帆布袋,走另一条路回家。得多走六条街,虽然损失了时间,却获得了独处机会。继瑞安之后又来那辆出租车,我需要多一点时间平复。
我经过一处工地,夜里十分荒凉。过了几条街,是儿子小学母校的操场,金属滑梯在街灯下闪着亮光,秋千在微风中轻轻摇晃。
这样的秋夜有股活力,碰触到我内心某个原始角落。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在艾奥瓦西部的童年往事。我想到高中足球赛,想到球场的炽烈灯光照射在球员身上。我闻到熟透的苹果芳香,还有玉米田啤酒聚会上散发的啤酒酸臭味。我仿佛又坐在老旧敞篷小货车的车厢里,趁夜驶过乡村道路,感觉得到风吹在脸上,车尾灯光中红土飞扬,整个人生即将在眼前展开。
那张艺妓面具后传来低沉沙哑的声音:“转过去。”
我迟疑着,惊愕得动弹不得。
他用枪抵住我的脸。我于是转身。
我还没来得及讲皮夹在前面左边口袋,他便说:“我不是来抢钱的。往前走。”
我只好
听不见酒吧的噪音。
只有远处天空一架喷气式飞机的隆隆声,已到达最后进场点,即将降落奥黑尔机场。
等等……还有一个声音传来……是人行道上的脚步声。
我回头一瞥。
一个黑影朝我冲过来,我们之间距离缩短的速度快到我来不及理解是怎么回事。
那正是青春的美好之处。一切都弥漫着一种失重感,还没有做出毁灭性的选择,还没有选定道路,前方岔路纯粹只代表了无限可能性。
我喜爱我的人生,但也许久未曾感受到那种轻松。而今晚这样的秋夜可说是最接近的了。
寒意让我的脑子逐渐清明。
回家会是好事。我想把煤气壁炉的火点燃。以前从未在万圣节之前升火,但今晚冷得不像秋天,在这风里走上一公里之后,我只想端着一杯酒,陪丹妮拉和査理坐在火边。
街道从高架电车轨道下方切过。我从生锈的铁道底下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