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当
书写到
半
时候,
和姨妈去南部
哥哥洛克家呆
几天,回来后,
就准备到西部作
第
次旅行。
狄恩已经走,卡罗和
去第34街
格里霍德车站为他送行。
们在街上拍
几张照片,卡罗照像时摘下
眼镜,样子看上去十分凶恶。狄恩也拍
张,显得有些害羞。
拍
张正面照,看上去很象
个30岁
愣头青,似乎谁要冒犯
他母亲,他立刻就会将那人杀死。狄恩和卡罗
合影被他们用刀片从中间切开,
人留
半在钱包皮里。狄恩穿着
套标准
欧洲工装踏上重返丹佛
伟大旅程;他完成
第
次飞向纽约
旅行。
说他“飞”,其实他只是象狗
样地在停车场干事儿。他是世界上最奇特
停车场雇员。他能将汽车以每小时40英里
速度倒到极其拥挤
墙角,然后越过众多
障碍物,跳进另
辆汽车。他还可以以每小时50英里
速度在窄小
场地开车盘旋,再将车迅速倒进
个刚好剩下
缝隙里,然后飞快地奔向另
辆车,
个急转弯,你可以看到那辆车猛地反弹起来,终于避免
场惊险
车祸。刚刚安排好这辆车你就能看到他火箭似地奔向开票处将票开好,然后迅速地向刚开来
另
辆车跑去,没等车
主人出来,他已经钻
进去,猛地关上车门,在
阵汽笛声中将车开向能停车
地方。开车、刹车、发动、停车,他就这样马不停蹄地干着,晚上八个小时几乎连
分钟也不休息。夜晚
高峰期,或是剧院散场时,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他穿着
件沾满油污
破旧毛皮夹克,鞋子因为无数次地刹车而磨得破烂不堪,常常
边干活
边象酒鬼似地喘着粗气。现在他在第3大街买
件新外套,蓝色
底子上带有灰色
条纹,还买
件背心,
共11美元。他又买
只表,
根表带,
个手提式
打字机,这些都是为
回丹佛找工作所做
准备,也是为他
写作所作
准备。
们在第11街
瑞克餐馆吃
顿告别晚餐,然后狄恩搭上
辆去芝加哥
汽车,消失在夜幕之中。
们
主人公走
。
准备等春天真正来临,等万物都苏醒
时候,也沿狄恩
路线去旅行,
后来
整个旅行生涯就是从这里开始
,以后所发生
切简直奇特得难以言表。
当然决定去旅行并不仅仅因为
是作家,需要不断补充新
经验,也不仅仅因为
想更好地
解狄恩,更不是因为
对校园里闲散
生活已觉得多
荒谬可笑,而是因为,尽管
们
个性不同,狄恩却唤起
对那些久已失去
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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