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披风,不是夏天用薄棉布披风,闻起来股樟脑丸味。他定是从储藏衣物中找出来,知道这样才不至于被她发现。尽管他已经很体贴地移开脚让躺地方大些,前额还是碰到他鞋子。从前从未如此靠近过他鞋子。这双鞋硬邦邦纹丝不动,像甲壳虫外壳:漆黑发亮,神秘莫测。它们似乎和脚风马牛不相及。
又经过另外个检查站。听到说话声,公事公办、毕恭毕敬口吻,电动车窗拉下来又升上去,显然是在出示通行证。这回他不会出示那张被认为是通行证。此刻在众人前已经不复存在。
车再次启动,然后再次停下,大主教扶起来。
“动作得快点,”他说,“这是后门。把披风给尼克。照老时间来接。”他对尼克说。这说他不是第回干这种事。
他帮脱下披风。车门打开。感觉凉风吹过几乎裸露皮肤,这才意识到身上已是大汗淋漓。转身关车门时,望见尼克正透过车窗注视着。这会儿他肯正眼瞧。从他目光中读到是轻蔑,还是无动于衷?在他心目中是否就是这个模样?
们走在座大楼后面狭窄走道上,这是座式样颇为新潮红砖大楼。排排垃圾筒立在大门旁,散发出炸鸡变质后味道。大主教有开门钥匙,门是灰色,式样普通,和墙在同平面上。想是钢制。门里面是条混凝土空心砖筑成走廊,顶上有许多盏日光灯照明。这是条出于某种实用目而设计地下通道。
“到。”大主教说。接着把个标签套在手腕上,紫色,系在橡皮圈上,就像机场用行李标签。他吩咐:“要是有人问起,就说你是夜女郎。”然后挽起裸露上臂往前走。这时真希望有面镜子,看口红是否完好,羽衣是否过于滑稽可笑,过于纷乱不整。在这亮堂灯光下,这身看起来定花枝招展,绚丽耀眼。但切都已为时过晚。
白痴,莫伊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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