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一天以及再后一天,都要拼命行走,好超越自己脑子里的念头。倘若停下脚步,驻足太久,她的眼前就会浮现那个婴儿,它双目紧闭,在被杀害的母亲怀里一心一意地吃奶。她可能就会看到一个还在学步的小男孩,他用双臂挡住脸,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然而炮火将他击成两半。后来,她还听说有个婴儿只活了三天,经受住了,bao风雪的考验,却在浸透母亲鲜血的床单上冻僵了。它戴着一顶小帽子,上面绣着闪亮的珠子,是美国国旗的形状。谁不会用尽一生努力走出这样的回忆?这就是她选择行走的原因——行走是将她记得的和不记得的一切都抛之脑后的唯一方法,行走在天地间也看不到人类的凶残,能让她稍感安慰。冷漠的天空、凛冽的寒风、寒冬酷暑和太阳的炙烤,她都可以接受。急劲的风灌进她的耳朵,淹没了在耳畔嘶嘶作响的拉科塔族语和另一种语言——是她的母语,用来和父亲交流。上年纪以后,父亲脸上意外的笑容依然能浮现在她眼前——他们在枪林弹雨中,躺在冷硬的雪地上,四目交汇,她听到他说:“回家吧,孩子,告诉他们,一切都结束了。”轰鸣的烟尘盖过他下一刻的沉默和湿滑的隘谷里遍野横尸的冷寂。寒风在隘谷中咆哮多日,直至它也逐渐被大雪窒息。
换成谁不会去行走呢?谁会一直待在同一个地方?
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在走。罗伊无法期盼她的驻足和停留。她知道自己最终会把孩子留给他,但她不知道自己会不由自主地回来,一次又一次;不知道自己会把攒下的钱给他,好让孩子安全无忧,还会时不时笨拙地照顾一下这个一天天长大的小丫头。她还不知道罗伊偷偷给她拍了照,她几乎不知道照片是什么东西。她更不会明白,那时的她很漂亮,就像她上了年纪,回忆往事时这样,再次恢复美丽的容颜。
现在,在那座位于阿格斯一条小街上的小店后的房子里,她顶多在两个屋子间进进出出,走到窗前,很少会鼓起劲儿走去户外。偶尔她也会去街上走走,让她日渐苍老和消瘦的一英里又一英里的路依然可以暂时缓解旧日伤痛的折磨,延迟她的沉思。在越来越多的时间里,她都在休息。每天下午,她都缓缓爬上楼,躺在床上小睡,盖着一条毯子——用她发现的品质最好的布料缝制而成,有厚天鹅绒、厚缎子和柔软的丝绸。她盖着这床集她的挑选和游荡寻觅之大成的独一无二的毯子,还没等进入梦乡,熟悉的场景就又浮现在眼前。她的脑海扰乱她的思绪,带她回到那些惊心动魄又生动清晰的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