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赶进屠宰槽,然后剥皮、分割,直忙到接近破晓时分。天早上,菲德利斯刚睡两个小时,就慌慌张张把孩子们晃醒,催促他们起床上学。有那刹那,他呆呆地望着灰蒙蒙天,回味着刚才还没做完梦。在梦里,他跟着伊娃来到路德维希鲁村里条他们都很熟悉街道,跟她走进家陌生小店。
店里很狭窄,琳琅满目各色商品堆满货架,从大头针、纺织品到罐罐果酱,应有尽有。越往里走越深,直延伸到个山坡,走进个地下墓穴,木制走廊很昏暗,光秃秃灯泡闪着幽幽光。她穿着件轻盈紫红色绵裙,当她飞快转过拐角时,裙角会在她身后飘起。突然,他们走到个狭促走廊尽头。伊娃听到他呼唤后转过身,露出惊喜笑容,朝他走来,仿佛在说:“你怎来?”然后他就醒,虽然他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想继续躺着,直睡下去,睡上几个星期,睡个昏天黑地,但他必须起来,叫儿子们起床。
他跌跌撞撞地走出房间,走进他们卧室,声不响地把弗朗兹晃醒,然后碰碰马库斯,要唤醒马库斯,只需要碰碰他或他床柱就行。埃米尔和埃里克则需要用点心,不留神,他们就又会开始打盹儿。他走进卫生间,在水龙头下接杯水,漱漱口,解过小便,从门后挂钩上拿下裤子。随后走进厨房,将壶水放在煤气灶上,用来冲泡早上要喝寡淡热巧克力,再加到牛奶里。他用平底锅热热牛奶,又往另只盛着水锅里倒进些燕麦片,关上火,这样就不会溢出来。他两只眼皮直在打架。他又往咖啡壶里倒些水,放进去把磨好咖啡粉和几只蛋壳[1],蛋壳被他专门存放在只碗里。然后他坐在桌边,用双手支着脑袋,睡着。直到埃米尔走进厨房才把他吵醒,他脚上只穿着只靴子。
“你那只靴子呢?”
“定是昨天晚上被沙茨藏起来。”
这是那只狗惹人恼火坏习惯之。
“找回来。”菲德利斯发出指令,站起身查看炉灶。下个进来是马库斯,说自己穿夹克时,把袖子扯掉半。这怎可能呢?菲德利斯检查下那件夹克,确实不可能。“你昨天打架?”马库斯垂下头,不敢直视他眼睛。菲德利斯把夹克扔给他:“罚你今天晚上干活,说谎人辈子都要比诚实人辛苦两倍。”菲德利斯十分肯定,根据自己人生经验来看,这话并不属实,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像真理样可信。他把马库斯推进卫生间:“快去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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