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短袜里,然后装进包里。她会把它卖掉,再用那笔钱购置套时尚新套装。她会穿上那身衣服去银行,得不到份工作就绝不离开。毕竟那里离巨额钱财最近,坐拥整个镇上财富,而那里工作最终会让她腰缠万贯梦想成真。
几天后,戴尔芬再见到小姑时,几乎大跌眼镜。她脱下以前像皮肤样长在她身上黑色连衣裙,换套新衣服,用种罕见闪耀着金属光泽布料制成,紧绷而僵硬,就像件经过切割和打磨后焊接起来盔甲。小姑穿上后,看起来战无不胜,而这正是她目。她雄赳赳气昂昂地向银行走去,据她解,那里所有人和管理者是镇上唯个每晚都吃得起牛排人,她感觉自己改变人生契机即将来临,而身上这件战袍就能助她臂之力,她对此确信无疑。当她坐在他办公室外等待,甚至当她看到所有银行职员和柜员都是比她更为年轻男性时,她对战袍面料依然信心十足。即便后来遭到拒绝,没有得到银行任何个职位,这件衣服也没让她丧失信念。她决定沿着镇上大街走遍,东南西北,各个角落,不找到可以发财工作就决不罢休——什工作都行,谁愿意雇她都可以。这件战袍会指引她走向正确方向,这件战袍会帮她找到那个地方。
也许,就像后来戴尔芬对西普里安说那样,那件衣服是有磁性,至少看起来确实如此。所以,当小姑穿着件貌似和汽车同种材质衣服时,除被车撞倒,还能发生什呢?小姑拖着沉重步子,正为钱包里只剩枚角硬币而忧心忡忡,过马路时不留神,就被格斯·纽霍尔开车撞。格斯就是以前贩私酒那个家伙,现在销售专利药品,刚在银行里存大笔钱出来。小姑起身站稳后,推开旁边惊恐目击者们朝她伸出胳膊。要不是看在格斯·纽霍尔是菲德利斯忠实顾客分儿上,她早就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她会告诉他,他是个鲁莽蠢货,是个讨厌下流坯,是个该死狗杂种。但她咬咬牙,闭上嘴,瘸拐地离开,已经开始浑身作痛。她好不容易走到家,在客厅里张厚厚椭圆形碎呢地毯上躺下,冷静地运用把自己也吓跳德国式效率和严谨,把当天遇到所有人都骂遍,从早上不愿意收购和最终买走她心爱贝壳浮雕珠宝商开始,而且她很确信,他肯定不愿让她用这身背叛她衣服再把它换回来。
弗朗兹骑着玛兹琳·希梅克自行车,玛兹琳则坐在前面车把上,张开双臂保持着平衡。她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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