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我,因为我是他唯一的性伴侣。他在我面前唯唯诺诺,像是贴身侍女。他会把我的衣物一一洗好、熨好,包括只穿过一次的衬衫。他给我端咖啡,榨橙汁,就因为我说我喜欢鲜榨的果汁,每晚还给我做大餐。我抽烟时,他唯恐烟灰落在我身上,总会先用手掌接住,再拂进烟灰缸。他在床上也是如此,会竭尽所能地取悦我,却没胆量让自己得到快感。我喜欢自私的人,那样我就不用担心他们在想些我弄不明白的事。华莱士存心想把我气死,虽然我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但我知道我俩的关系不会长久。
可我现在回来了。
我带着所有家当,把后备厢和车后座塞得满满的,在狂欢节游行那天的黎明时分到达了阿格斯。我一路开过来,没有休息,手似乎粘在了方向盘上,也可能是直路开得太久,忘记该怎么转弯了。太阳出来了,天空中弥漫的尘埃将太阳光折射开去,太阳看起来格外炽烈。主干道上,所有的商品都在玻璃橱窗内的大托盘里忍受着炙烤,连路标都被晒得发出红色光晕,柏油街道热得发亮。这些街道通向公路。小镇遥远的另一头,热浪滚滚,一阵比一阵热。这时,我看见不远处有两个银色大谷仓,于是就开了过去,想把车停在谷仓的背阴处打个盹,等狂欢节开始就立马元气满满地开过去。
我开到谷仓西面的阴凉处,把车停在一片高高的野生芥菜地里。我下了车,站在杂草丛生的石子路上。天渐渐亮了,刮起了一阵风,大风吹进我的耳朵,双耳隐隐作痛。我忘了北达科他州的风有多强劲。我已很久没有踏上北达科他州的土地了,连巴德兰兹地区[2]也没再去过,我和塞莱斯汀是在那儿结婚的。我们请了一位太平绅士[3]主持婚礼,说完结婚誓言后,我就带着她和孩子去亚历克斯约翰逊酒店用晚餐,这是拉皮德城档次最高的酒店。我希望婚礼后的塞莱斯汀态度有所好转,所以有意提到我们重新住到一起的事。可塞莱斯汀只是凶巴巴地露出一口白牙,叉起一块沙拉,轻摇着蜷缩在腿上的孩子。
“可别被婚礼冲昏了头脑。”她对着我俩中间的餐桌点点头,仿佛餐桌代表了我,“刚才只是走过场。”
我看得出来,她不喜欢这场不得不结的婚,也不喜欢我们的黑山金牌的婚戒,即便那是她亲自在亚历克斯约翰逊酒店大堂买的。晚餐时,她一直转动着婚戒,仿佛它戴在手上很疼。她甚至一度摘下婚戒,放在咖啡杯杯托上,差点被服务生连着杯托一起收走放进洗碗机。
用完晚饭,我俩就分开了,我继续四处奔波。那时我也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