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的毛线织东西。受她的影响,我也时不时拿起钩针织些什么,但我并不觉得做编织是一件放松身心的事。我经常用力过猛,将毛线扯断,而且最后做出的东西也没什么弹力,根本没法用。
“我想问你一件事,”我说,“关于这间店。你们搬到南部去,是不是要把它卖了?”
她惊得一下子扯紧了针脚。“我们想着店铺你可以继续开下去。”她告诉我。
“那好,我会的。”我答道。这件事看似安排好了,但最棘手的还不是怎么处置这家店。“斯塔呢?”我问,“她怎么办?”
弗里兹眉头紧锁,看着她手里的紫色编织物的面积一点点变大。“她可以在店里卖些杂货,”她说,“如果她愿意待在店里的话。”我们都知道斯塔对这间店没兴趣。我知道她恨这儿,实际上她想搬到法戈市,一个人住一套现代公寓,做迪朗德瑞希百货店的服装模特。她幻想自己能在男帽柜台工作,在那儿遇见一个有前途的年轻人,然后嫁给他,而他会在县法院旁沿铁路建的那条大街上给她买一幢大房子,离埃兰德公园不远。每年冬天,她可以去山脚下溜冰。她会穿上一件粉蓝色紧身衣,外面搭配一条短连衣裙,衣服袖口、衣领和裙子下摆上有长绒兔毛。在她旋转时,裙子下摆像喇叭似的飘逸开来。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在某个气氛友好的晚上,斯塔告诉了我这些,并说这是她的梦想。
“斯塔想去法戈,”我告诉弗里兹,“去百货公司工作。”
弗里兹点了点头说:“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那年秋天,一切就这样发生了。斯塔为搬去法戈做准备。弗里兹和皮特把东西装进他们大大小小的行李箱,而我没什么特别的事可做。事实上,斯塔离开前的那晚,我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我只是像往常那样清洗了准备室的不锈钢桌,用的是我们常用的强力乳状洗洁剂。但洗洁剂好像过期了,我的手不太舒服。
不知什么原因,斯塔为此事多少有点烦心,但她不愿提起。我不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因为自从她搬到蓝山镇后我们便没什么联系了。那晚,我们像往常一样睡在各自的单人床上,斯塔睡觉时喜欢将窗帘拉紧。我喜欢拉开窗帘,让月光照进来,但那是她的房间,我得听她的。半夜,客厅尽头的火炉吵醒了我。夜里,火炉发出狂野而有节奏的噼啪声,这声音在白天几乎注意不到。火炉发出的声音常在半夜吵醒斯塔。我知道是火炉的声音,所以就闭上眼试着再次入梦。但斯塔做不到,她没法入睡。她咬紧牙关,手臂绷直,祈祷能尽快入梦。但由于她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