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他安抚她,跟她说话,与她一起祷告,叫她放心。他们一起跳太阳舞,讲述各自在进入通灵状态后听到的启示,在悬崖上禁食时见到的景象。拉罗斯从云间走出,问他们为什么要他穿别的男孩的衣服。他们看到儿子飘在大地上空,用手抚摸着他们的心口,轻声道:“你们会挺过去的。”现在,他们明白了这些景象的含义。
艾玛琳逐渐瘫倒在地,喘不过气来,她蜷缩着靠近儿子。最小的孩子出生前,夫妻俩一直不愿用拉罗斯这个名字。这名字蕴含着纯洁而强大的力量,常用来命名家族中的治疗师。他们本不想用这个名字,但这个名字好像注定属于拉罗斯。
一百多年来,在艾玛琳的家族中,每一代都会有一个拉罗斯。其间不知什么时候,一家分成了两家。艾玛琳的母亲和外祖母都叫拉罗斯。所以,每一代的拉罗斯都和她俩息息相关,她俩都熟知家族的故事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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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年,在一个偏僻的奥吉布瓦乡间贸易站外,明克还在无休无止地吵闹。她想从商人那儿搞些牛奶、没兑水的混合蒸馏朗姆酒、红辣椒,还有烟草。此前,她又哭又闹,搞到过一小桶酒。麦金农被她吵得心烦意乱,但又不能揍她一顿,让她闭嘴。明克出身于一个充满,bao力的神秘家族,这家人还是强大的治疗师。她曾是优质毛皮供应商辛格比美丽的女儿,她还是麦什齐格的娇妻,后来丈夫毁了她的容貌,还用刀捅死了她弟弟。两人年纪不大的女儿随母亲蜷缩在沾满油污的毛毯里,拼命往毯子里藏。贸易站里,麦金农的书记员沃尔弗雷德·罗伯茨在头上裹了块狐狸皮,不想听见明克的吵闹声,他将风干的狐爪系在下巴下方。他的斜体字写得漂亮,可以把三行字写到一行格子里。在偏僻的丛林里,他们总担心没纸用。
他是四兄弟中的老幺,家里的面包房生意也没他的份儿,所以才离开家出来闯荡。他的母亲是学校教师的女儿,教会了他念书识字。他思念母亲,也想念那些书——他被送到麦金农那儿当伙计时,只带了两本书:一本袖珍字典,还有一本他祖父收藏的色诺芬的《远征记》。《远征记》里有些*秽的描述,这一点母亲一直不知道。当时他才十七岁。
即使他戴着狐皮帽,还是被明克的尖叫声吵得心烦意乱。他打算清扫一下壁炉四周,把剩菜剩饭扔给外面的狗吃。他刚回到屋里,外面就乱成一团:明克母女在跟狗抢吃的。那噪声让人毛骨悚然。
“别出去,不准去,”麦金农说,“要是她们真被狗吃了,反倒少点麻烦。”
母女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