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什么也不能想。待我回家才慢慢想。一定是岂有此理的误解。想通后,我被
“在家睡觉。我在八点钟回到家里,心想又折回伊豆去未免辛苦,决定第二天早上才出门,我也是嫌疑犯之一吗?”
“不,只是例行问话而已。如果有人证明你在家就更好不过了。”
“出版社的人打过电话来。那家出版社替我主办的个人作品展于下周开始,向我报告说出了点差错,会场可能要改。那时是零时左右。向出版社证实一下就可以知道。”
从这瞬间开始,我决定把这具尸体当契子。说不定可以藉此隐藏我自己真正的罪行。而且,假如我说这具尸体不是契子,警方就会查访契子的行踪。这么一来,就有危险导致他们找到后院里我的妻子的尸身。
“请再确认一次,这女人真是尊夫人吧!”
撒谎。实际上八点钟时契子还在。然后我杀了她。用我的手。
“有关尊夫人的异性关系,你知道什么吗?”
“不,什么也不知道。跟我分居一年半期间,她在酒廊做事,也许因此有男人吧……我弟弟大概知道什么。”
“令弟?”
“他在股票公司做事。人品很好,契子信任他的程度胜于我,好像经常跟他商量我们之间的事。”
“不错。虽然毁了容,我从她的身体感觉出来。”
我这样回答。实际上,我从半年前开始一次也没碰过契子的身体。最后一次跟她做爱是两年前的事。经过两年的时间,对她的身体细节的记忆早已湮没。
我承认她是契子倒不成伪证。确实她是契子。戒指、和服、信的笔迹,以及模糊的身体印象……可是,真正的契子应该埋在后院里,同样毁容埋起来了才对。
“凶手为何做得那么残忍,毁掉她的脸?”
刑警自言自语地说。他的话打进我的心坎,就像我自己说的一样。
刑警把我弟弟的地址记录下来。
据说凶手是在午夜零时左右来酒店的。鸭舌帽戴得很低,太阳镜,脸孔藏在大衣襟里,几乎不知长相如何。他对柜台说:“待会有女人来,请她上来。”然后走进四〇二号房。三十分钟后,只有他一个人出来,说:“她不来了,我回去了。”付了规定费用就走。
帐房的人觉得可疑,上四楼去偷看房间。发现女人已经变成一具尸体。
那女人没经过柜台。四楼的走廊尽头是太平门。可以想像她是经由太平梯进房间的。不过三十分钟。肯定是女人一进房间,脱光衣服的同时,男人就采取行动。
“登记卡的地址和姓名都是胡诌的。慎重起见恕我直问,零时左右,真木先生你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