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不会就下个星期吧?”
“这得你自己决定什么时候。你已经够大的了。”她继续说下去,她的声音有了一种沙哑、催迫的音调,让说出的话都变得模糊不清。她四处拉扯着自己的裙边,又摸了摸自己的膝盖(两个非常小的东方小孩的头骨)。她刚说了什么,结尾是“就这么定了”?
“什么?”
她微笑了,露出了细细的牙齿、暗红色的牙龈。“你还想我再问你一次?哦,你这小调皮鬼,你这‘不让人碰’的家伙!那我就再说一次。我让你拿走兔子,你给我一个吻。就这么定了?”
“当然咯,诺拉姑妈!”(我要煮土豆皮来喂兔子。可是我怎么才能从妈妈那儿拿到土豆皮呢?她煮土豆总是连皮一起煮了,好让我能吃到所有维他命,在这样糟糕的时代我需要这些维他命。据罗伯特叔叔说,牲畜很快就只有报纸吃了。他是屠夫,他知道。)
么时候都合适。”
她把两腿张开,揉搓着微微发光的琥珀色膝盖,这期间一直看着他,在他身上发现了以前没有过的东西。
“你很快也要开始剃胡子咯。”
“我已经剃过了,”路易斯说,“剃过三次。”
一只有着深灰色尾巴的黑兔子跳进了房间。它瘦骨嶙峋,浑身发抖。诺拉姑妈说:“快,法伦亭杰,出去。回到花园里去玩儿。”小兔子听从了,挺严肃,耳朵服帖地压下来。
路易斯想站起来,按约定给诺拉姑妈一个吻,而她却谴责地朝他伸出了食指。“坐着别动!”这话听上去有着难以解释的生硬。他喝剩下的咖啡,喝得太着急,发出了啜吸的声音。露台上的小兔子一只耳朵伸到了空中。它肯定会死,也许不是下两个星期,但一定会在今年以内。
诺拉姑妈,她和爸爸没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她更瘦,更活跃,往往也更快乐,至少在和列昂姑父的事儿发生之前——她还一直在看路易斯,眼睫毛一眨也不眨。在她脖颈上看得到一块红斑,是法国地图的形状。她的右手,戴着两只结婚戒指,正在揉她的右膝盖。
空袭警报随时都会响起。那样的话,他就必须和诺拉姑妈一起跑进地窖里去。或者她的眼睛会在第一阵声响中放过他,她会哀号着跑到走廊上,再
“它是没法认识爱情了。下个星期就要进锅里了。”
“不要等它再长胖一点吗,诺拉姑妈?”
“我们等不了了,小伙儿。”她目光尾随小兔子在露台上蹦来蹦去,“话说回来,你想拿就拿走吧,带回你家里去。”
“我可以吗?”路易斯不敢相信。
“只要你在兔子下锅的时候请我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