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摇摇晃晃地回答:“随您怎么说吧,孚比斯,反正已经证明:柏拉图侧面像只猎狗
“夏娃的苹果”这座有名的酒店坐落在大学城里,小轮街和旗手街交角之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非常低矮,穹隆的中央落拱点支撑在一根粗壮的黄色木头柱子上。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闪亮的锡酒壶,随时酒客满座,有大量的妓女,临街是一排玻璃窗,大门旁有一架葡萄藤,门楣上有一块哗哗直响的铁板,安在铁轴上迎风转动,上面画着一个苹果和一个女人(103),已经被雨水淋锈了。朝向街道的这么一种风信鸡就是招牌。
(103)夏娃和苹果的故事,参阅《旧约·创世记》。
暮色苍茫。街口已经黑了。烛火通明的酒店远远发射光芒,像是黑夜里的一座打铁炉。可以听见碰杯、嚼食、叫骂、吵架的声音从几处破玻璃里逸出。透过酒店门窗玻璃上蒸腾的水汽,只见百来张模模糊糊的面孔蠕动,不时发出一阵轰笑。行人蝇营狗苟,匆匆经过这喧闹的窗前,未及一顾。偶尔,有那么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跑来,踮起脚尖,够着窗口,向酒店里面叫嚷,唱出当时的人们用来嘲笑酒鬼的古老儿歌:“酒鬼,酒鬼,跳下水!”
这时却有一人,不受一切干扰,自在嘈杂的酒店门前徘徊,不断向里面探望,一刻也不离去,就像一个哨兵守着岗位。他身披斗篷,遮齐鼻子。这领斗篷是他刚才在“夏娃的苹果”附近的估衣店买的,可能是为了挡挡三月夜晚的风寒,但也可能是为了遮住里面的服装。他不时停步,站在带铅丝网眼的混浊玻璃窗前,谛听,注视,跺着脚取暖。
终于,小酒店的大门开了。这似乎是他所等待的。出来的是两位酒客。门里透出的烛光一时间映红了他们那快活的面庞。披斗篷的人躲进街对面的一座门道里,监视着动静。
两酒客之一喊道:“角和雷!快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他的那位伙伴大着舌头,接过话头:“我告诉您,我不住在坏话街,indignusquiintermalaverbahabitat(104);我住在若望面包卷街(invicoJohannis-Pain-Mollet)。您比独角帽还角,如果您把我的住址说反了。大家都知道,骑过一次熊的人什么都不怕,可是您把鼻子冲着糖果,就跟市医院里的圣雅各似的(105)。”
(104)拉丁文,住在坏话街的人可恶。
(105)据说这座塑像是歪鼻子的。
“约翰,好朋友,您醉了!”那一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