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转”,见下文(本卷第4章)。
录事迅即草拟判决文。
“上帝的肚子!瞧这判的!”大学生约翰·弗罗洛·磨坊在角落里叫了起来。
府尹回过头来,再次眼睛里冒火直盯着卡席莫多:“我想,这家伙说了‘上帝的肚子’!录事,你再加上骂人罚款十二巴黎德尼埃,其中一半拨作修缮圣欧斯塔希教堂之用。我特别信仰圣欧斯塔希。”
不过几分钟,判决文就写好了。当时,这种词句总是简单明了的。巴黎子爵府尹的行文,尚未经过院长蒂博·巴叶和御前状师罗杰·巴尔纳研究炮制,还没有为这两位法学大家在十六世纪初加进去的密密层层的诡辩遁辞、繁文缛节所淹没。其中的一切都很明确、干脆、清楚、直截了当。每条小径上并没有荆丛,没有迂回,一眼就可以看到尽头是车碾呢,还是绞架,或者耻辱柱。至少可以知道自己是走到哪里去。
,把对卡席莫多倾盆浇灌的演说词掉过去对准了府尹,说道:“卑职请大人定夺,对在庭被告,按严重公然藐视法庭罪,予以严惩!”
他气喘吁吁坐了下去,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像泪珠儿一般打湿了他面前摊开的羊皮纸,他赶忙擦汗。罗伯·戴屠维耳皱皱眉头,向卡席莫多一摆手,算是警告他。手势专断有力,深有含意,聋子这才多少有点明白了。
府尹严厉地向他讲话:“你是犯了什么罪搞到这里来的,混蛋?”
可怜的家伙以为府尹是问他的姓名,便打破惯常的沉默,以嘶哑的喉音回答:“卡席莫多。”
答非所问,于是,全场又大笑起来,罗伯大怒,叫道:“你连我也敢嘲弄,大坏蛋!”
录事把判决书呈递给府尹。府尹盖上大印。随即出去巡视各庭,当时的心情未免在当天带遍巴黎所有的牢狱。约翰·弗罗洛和罗班·
“圣母院的敲钟人,”卡席莫多回说,以为得向法官交待他的职业。
“敲钟的!”府尹又叫道。他一早醒来就心情不好(上面已经说过),一听到这么个奇怪的答复更是火冒三丈。“打钟的!我要拉你去游街,叫人用鞭子在你脊背上打钟!听见了吗,混蛋?”
卡席莫多却说:“要是您想知道我的年龄,我想,到今年圣马丁节我就满二十了。”
这可太过分了,府尹再也无可忍耐。
“啊!你敢藐视本部堂,坏蛋!执棒什长,你们给我把这家伙拉到河滩耻辱柱上去,给我打,再把他转(14)一个小时。我要教训教训他,上帝的脑袋!我命令,派四名宣过誓的号手把本判决在巴黎子爵采邑的七领主土地上晓谕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