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列队时,只要往边上看一眼,就会受到惩罚。在南乡的同事里,有人蔑称囚犯为“徒刑”,有人只考虑如何完成上边下达的指标,从不考虑怎样教育囚犯,使之重新做人。
南乡深切地感到,许多同事都对这种风潮皱眉头。对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致力于改造囚犯,为他们重新做人回归社会开辟道路,进而消灭他们对社会的威胁——这些教育刑主义[1]的高尚理念都到哪里去了?但是另一方面,严格的规定哪怕放松一点点,囚犯中就一定会有人乘机捣乱。行刑管理条例实行之前,甚至出现过监狱里的黑社会成员深夜让看守去路边摊买拉面的怪事。
如何对待眼前的现实中存在的犯罪者?站在监狱行政管理最前线的看守们,面对的是一种左右两难的情况。
工作五年后,南乡的内心发生了变化。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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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十九岁的南乡正二看到了招聘管教官的广告,广告上根本没有写管教官的工作包括执行死刑。
广告上只写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做的工作,工作内容为:改造罪犯,引导罪犯重新做人,防止罪犯隐藏或销毁罪证,保证对拘留中的被告人的公正审判……
南乡通过了管教官考试以后,被分配到千叶监狱。在这所监狱服刑的罪犯,虽说都是初次入狱,但都是被判八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即LA级罪犯。
一开始南乡在保安科,做了一段时间的杂务之后,在矫正研修所接受了为时七十天的初级培训,取得了见习管教官资格。他又学习了有关法律和护身术,希望成为一名毫不逊色的管教官。
但是,南乡回到千叶监狱后,理想与现实的乖离,让他受到沉重打击。当时,全国的监狱一片混乱,并不是所有正在服刑的罪犯都想悔过自新,很多监狱的看守也不把囚犯当人看,对教育罪犯重新做人缺乏耐心。
虐待囚犯的看守被囚犯告上法庭,同情囚犯的看守反而被囚犯利用,结果受到了处分。监狱不再是教育人改造人的地方,而成了人与人钩心斗角的地方。
必须给这种混乱状况打上终止符。在大阪开始实行的《行刑管理条例》,使全国监狱的管理状况大为改观。对囚犯实行军事化管理,禁止囚犯东张西望、交头接耳等,这是一个全面彻底监督囚犯的方针。规定全体看守必须随身携带被称为“小票”的记事本,随时记录囚犯任何细小的违规行为。
南乡被任命为法务事务官看守那年,正是日本的行刑制度迎来了一大转机的时候。
可是,南乡在履行自己职务的同时,一直对自己到底在干什么抱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