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
判处被告人树原亮死刑。
扣押125CC摩托车一辆(平成三年[1]押第1842号之9),男式白色衬衫一件(同号之10),男式蓝色长裤一条(同号之11),男式黑色运动鞋一双(同号之12),以上物品全部没收。
扣押现金2万日元(面额为1万日元的纸币两张)(同号之1),现金2000日元(面额为1000日元的纸币两张)
“那个人没有得到国家补偿,因为你父母答应赔偿了。”南乡想了一下又说,“事情是这样的,如果得到了超过国家补偿的数额,国家就一块钱都不给了。”
纯一略加思索之后问道:“那么,国家补偿数额是多少呢?”
“大约1000万。这是法律规定的人命的价钱。”南乡说完又加上一句,“但对于被害人来说,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赔偿。”
纯一点了点头。在知道了父母艰难痛苦的境地之后,纯一对收下了7000万赔偿金的佐村光男产生了一种很复杂的想法。然而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来看,这不过是最起码的要求。再想想刚才宇津木夫妇表现出来的愤怒之情,佐村光男对纯一的态度,就只能说是宽容了。当确信自己被宽恕时,纯一的心中确实涌上来一股觉得对不起被害人的感情。
自己还需要继续学习。忽然,纯一意识到自己正在盯着南乡的后背。刚才贸然拜访宇津木家的无谋之举,真是南乡太莽撞了吗?还是为了教育我,才特意把我带到那里去的呢?
承担了,纯一觉得挺对不起南乡的。
“你会做菜吗?”南乡问。
纯一老实地回答:“炒饭还凑合。”
“那还是我来做饭更好一些。”南乡笑着说,“家务我们两个人分担吧。你负责洗衣服和打扫房间。”
随后二人又出去买了些食品和日用品等,南乡在准备晚餐时已经下午5点多了。
“在我的卧室里有诉讼记录。”南乡说,“虽然量相当大,但你最好还是看一看。”
“好的。”纯一说完走进南乡的卧室。卧室一角有一捆约十五厘米厚的文件,用一个包袱皮包着。
“别看这么多,也只是一小部分。”南乡笑着说。
如此大量的文件,纯一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就很随意地翻阅起来。
在那一叠文件的中间,有第一审的判决书。
“南乡先生,我想问您一个问题……”纯一坐在榻榻米上,看着在厨房做饭的南乡问道。
“什么问题?”
“刚才您提到的国家对被害人的补偿……我那个事件是怎么处理的?”
“你是想问佐村光男是否得到了国家补偿吧?”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