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三个星期里,为了汇报自己假释期间的情况,纯一只在回东京的监护观察所时休息了半天。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他们忍受着全身肌肉鞭笞一般的疼痛,到处寻找,结果一处台阶都没找到。
他们走上停着那辆本田思域的山道,纯一无力地一屁股坐在了路边。他的下半身沾
。那几个主动放弃了上诉的被告人等于把自己的死期提前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悲剧呢?原因一清二楚。其实,关于恩赦的适用范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也就是说,恩赦是由那些手握行政大权的人随意发布的,适用范围也看他当时的心情如何。从过去下达过的政令恩赦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这种情况。政令恩赦下达之后被释放甚至恢复公民权利的人当中,因违犯选举法而被判刑的占压倒性多数。换句话说,那些为了让政治家在选举中获胜而违犯选举法的人,被优先赦免了。
相对于上述情况,死刑犯又是怎样一种情况呢?在过去的二十五年中,适用于恩赦的例子一个也没有。当然,法庭的量刑标准变得缓和了,也是一个原因。只要不是惨无人道的杀人罪,一般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现在,日本全国每年有1300多个杀人犯被捕入狱,其中被判处死刑的只有区区数人,占杀人犯总数的0.5%以下。从全国总人口来看,几千万人里只有一个死刑犯,这样的比例堪称奇迹。这几个被判死刑的罪犯都是所谓“罪不能赦”的残,bao至极的凶杀犯,如果把他们恩赦了,反而被认为太过分。
尽管参事官非常了解这些情况,心里还是有些想不通,因为政令恩赦和个别恩赦这两种恩赦都没有明确的标准。所谓的“考虑到判决以后的具体情况”,到底是怎样一种情况呢?拘留所所长的报告,是不是准确地把握了死刑犯的内心世界呢?参照恩赦制度的基本理念,不是也有过把应该减刑的人处死的情况吗?对于参事官来说,这些疑问一直萦绕于怀。
参事官看完树原亮的《死刑执行草案》以后,决定在上面盖章。这样一来,就再也不会有人提出异议了。
参事官回顾了一下自己的人生,觉得自己还是需要作一点反省的。刚进法务省的时候,他从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参与死刑执行的决定。
这样做有点轻率——参事官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在执行草案上盖上了自己的印章。
“我们可以三呼万岁了吧?”
到达最后一个地点时,南乡这样说道。
他们从开始在山中寻找台阶到今天,已经三个星期了,梅雨季节也快过去了。纯一他们终于结束了预定范围内的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