癖——比如把烟灰抖进厨房窗外的花盆里,或者半夜起来把灯全都打开读悬疑小说,或者把凉了的意大利面当早餐吃。我喜欢穿着居家鞋在家里走来走去——从没有一次让鞋子碰到过地毯。存放水果的时候,我不喜欢把它们随意扔在碗里,而是喜欢在亮堂堂的厨房操作台上把它们整齐地码成一排。如果你告诉我有个男的要搬到我可爱的小屋里住,那感觉会像是入室抢劫一样。
更重要的是我开始思考,也许到头来婚姻对女人来说并不是笔好买卖。当我环顾我认识的所有结婚超过五年或十年的女性时,我没觉得谁的生活会让我感到嫉妒。浪漫淡去之后,那些女人活着似乎全都是为了没完没了地伺候丈夫。(她们要么开心、要么心怀憎恶地伺候着她们的男人——但她们都在伺候。)
我必须得说,对于这样的安排,她们的丈夫似乎也并不喜出望外。
我是不会跟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交换人生的。
好吧,好吧——说句公道话,也并没有人求我嫁给他。
至少在吉姆·拉尔森之后没有。
不过我确实觉得一九五七年时,我从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一个高级理财经理的求婚中死里逃生了。那是华尔街上的一家私人银行,被不可言说的谨小慎微和惊天的财富裹得密不透风。那是金钱的殿堂,而罗杰·奥尔德曼则是它的大祭司之一。他有一架水上飞机,你能想象得到吗?(一个人要水上飞机有什么用?他是间谍吗?他要给自己在孤岛上的军队空投物资吗?真是可笑。)但关于他我要说,他的西装是顶级的,而穿着刚刚熨过、还很合身的西装的帅哥,总会让我意欲难平。
实际上,他的西装把我弄得如此意难平,以至于我说服自己跟这个男人谈了一年多的恋爱——尽管每当我审视内心,想找到我爱罗杰·奥尔德曼的证据时,我都找不到爱存在的痕迹。然后有一天,他开始谈论万一哪天我们决定离开这座糟糕透顶的城市,我们要在新罗谢尔住什么样的房子,这时我清醒了。(注意,新罗谢尔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我真切地知道,哪怕只在新罗切尔住一天,我也会想亲手把自己的脖子扭断的。)
在这之后不久,我就委婉地了结了我们的关系。
但跟罗杰上床的时候,我还是很享受的。那不是世界上最让人兴奋或最具花样的性,但它起效了。它让我“欲死欲仙”的,像我和西莉亚过去常说的那样。我一直很惊讶,安吉拉,我多么轻而易举就能让自己的身体在性爱中变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哪怕是跟最不起眼的男人也是如此。当然,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