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不会需要住进他的套房吗,奥利芙?”
“我真心觉得他不会。”
“你确定吗?万一他要用这些房间的话,我当然可以去别的地方。我的意思是,我不需要这么好的东西……”
我在撒谎。我无比需要,而且全心全意想要这个小套房,而且在脑海里已经认定它就是我的了。我下定决心,要在这里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人。
“你姑父已经四年多没来过纽约了,薇薇安,”奥利芙边说边用她特有的方式盯着我——这让人很不安,感觉好像你脑子里的想法对于她来说就像新闻短片一样一目了然,“我确定你可以安心地睡在这里。”
。我觉得自己是个成年人了。我父母也喝酒,(他们当然喝酒了,他们可是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但他们从来不带我喝。我之前总是得偷偷摸摸地把酒解决掉。看来以后再也不用这样了。
干杯!
“我带你去你的房间吧。”奥利芙说。
佩格的秘书带着我穿过了迷宫一样的走廊,打开了一扇房门。她告诉我:“这是你姑父比利的套房。佩格想让你暂时住在这里。”
我很惊讶。“比利姑父在这儿有套房?”
啊,真幸福啊!
我收拾出了几件重要的东西
奥利芙叹了口气。“这标志着你姑姑对她丈夫不朽的爱,她给他留着这些房间,怕他万一路过这里的时候需要地方住。”
奥利芙说“不朽的爱”这几个字时的语气,跟其他人说“顽固的皮疹”时的语气差不多,而且我不觉得这是我胡编乱造出来的。
那么就谢谢你了,佩格姑姑,因为比利的套房实在是太棒了。它没有我看到的其他房间那么杂乱——一点也不,这地方很有格调。套房里面有个小小的客厅,客厅里有一个壁炉和一张喷了黑漆的精美书桌,书桌上放着一台打字机。然后便是卧室,卧室的窗户对着第四十一街,里面放着一张很是气派的黑木镀铬双人床,地上铺着洁白无瑕的白色地毯。我从来没踩过白色的地毯。卧室旁边有一个很是宽敞的更衣室,更衣室的墙上挂了一面巨大的镀铬镜,颇具光泽的衣柜里一件衣服都没有。更衣室的一角有一个小小的洗手台。这地方简直一尘不染。
“你没有独立卫生间,这不太走运,”奥利芙说道,同时穿工作服的男人们正把我的行李和缝纫机往更衣室里扔,“走廊对面有一个公共浴室。你要和西莉亚共用一下,她也住在莉莉剧院,不过只是暂时的。赫伯特先生和本杰明住在另一侧。他们两个共用一个浴室。”
我不知道赫伯特先生和本杰明是谁,但我觉得很快就会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