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新姿态,极力表现出心不在焉和漠不关心的样子。可是他未免夸张得太剑拔弩张了,以至似乎他的目的不仅是要打消我可能产生的怀疑,报复我不知不觉对他可能进行的侮辱,让我明白他不仅没看见我,而且我是一个太无足轻重的东西,根本不可能引起他的注意。他做出勇夫模样,挺起腰杆,撇起嘴唇,翘起胡子,在眼神里再配上某种毫不在乎、生硬而又几乎侮辱人的东西。结果是他那奇异的眼睛,叫我一会将他当成偷儿,一会将他当成疯子。
然而他的衣着极其讲究,比起巴尔贝克我看见的所有洗海水浴的人衣着来,要严肃得多,简洁得多,也叫我的上装放了心,因为那些人的海滨装那刺眼而又俗气的淡颜色常使我的上装受到侮辱。
可是这时我的外祖母来迎我了,我们一起转了一圈。一小时以后,她回旅馆去一小会,我在旅馆门前等她。这时我看见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与罗贝尔-德-圣卢以及在赌场前那样死死盯住我看的那位陌生人一起走了出来。他的目光与我看见他那时一样,闪电一般飞快地从我身上扫过,然后,就象他没有看见我一样,收回到自己的眼前稍下的地方,迟钝、有如中性的目光,假装外表上什么也没有看见,内心什么也看不见。这目光仅仅表示睁圆了眼睛,撑开了睫毛,感觉到四周有睫毛而感到满意。这是某些伪君子的那种虔诚而又沉醉的目光,是某些蠢人的自命不凡的目光。
我看到他已经换了衣服。现在他穿的上装颜色更深,显然这是因为真正的优雅比虚假的优雅距离简朴更近一些。但是,还有别的东西:更靠近些人,人们感受到,这些服装上之所以几乎完全没有别的颜色,并不是因为取消这颜色的人对此无动于衷,而更确切地说,是因为出于某种原因,他禁止自己使用颜色。这些服装显示出来的朴素似乎是属于那种源于对某种规定的服从,而不是源于对颜色没有胃口。在长裤的料子中,有暗绿的丝,与袜子上的条纹非常和谐,那种精细透露出一律着深色这种审美观的强大力量,对这种趣味,出于容忍精神,只作了这唯一的让步。领带上有一个红点,作为胆敢放肆,是难以察觉的。
“你好吗?我来向你介绍这是我的侄子德-盖尔芒特男爵,”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对我说。陌生人并不看着我,咕咕哝哝地说了个含糊不清的“荣幸”,后面紧接着便是“哦,哦,哦”,为的是赋予他的和蔼某种勉强的意味。他蜷起小拇指,大拇指和食指,向我递过中指和无名指来,这两个手指上没有一个戒指。我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