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特地选了个僻静角落自己待着,所以很确信我跟露丝之间的事不会被旁人听到。
我躺在一块旧油毡布上看书,正如我前面提过,读的是《丹尼尔·德龙达》,这时露丝漫步而来坐到了我身边。她仔细看了看我书的封面,然后自说自话地点了点头。又过了大约一分钟,不出我所料,她果然开始跟我讲《丹尼尔·德龙达》的故事大概。直到这一刻之前我还处在诸事顺遂的好心情里,见到露丝还挺高兴,但现在我烦了。这样的事她以前曾经对我干过两三次,我也曾见到过她这样对待其他人。一方面是她那副腔调:好像无关紧要,又诚心实意的,仿佛期望人们真心感激她的帮助。其实即便是当时,我也能隐约觉察出她背后的意图。在最初的那几个月里,我们不知为什么形成了这样一种观点,你在农舍能够多么好地安顿下来——过得怎么样——多少反映在你读了多少书上。这听起来古怪,可我们就是这样,是我们这群黑尔舍姆来的人中间自然形成的观念。这套看法我们刻意搞得含混不清——事实上,这跟我们在黑尔舍姆时代对待性的方式不无相似。你可以到处暗示,好像曾读过各种书籍,每当有人提及某本书的时候,比如《战争与和平》,你就做心知肚明状深深点头,反正也没有人会认真去查验你的说辞。你得记得,因为打从一到农舍,我们就一直相依相伴,所以我们中任凭是谁都不可能在其他人没有发现的情况下,读完《战争与和平》。但是,正如黑尔舍姆对性的说辞一样,大家心照不宣,仿佛真有这样一个神秘的空间,我们都会躲进去读书。
正如我所说,这是一个我们有几分沉溺的小游戏。即便如此,露丝也比别人玩得更加过分。她总是假装已经读过别人碰巧正在读的那本书;只有她一个人认为,要显示自己过人的阅读量,就应该到处给别人讲他们读到半截的书里面的情节故事。正因为如此,当她开始讲《丹尼尔·德龙达》的时候,尽管我很喜欢,还是合上了书本,坐直身子,冷不丁地对她说:
“露丝,我一直想问问你。你为什么总是要在道别的时候打一下汤米的胳膊呢?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当然她号称自己并没有,于是我耐心地解释了自己的说法。露丝听完我的说辞,然后耸耸肩。
“我没意识到。我肯定是跟哪儿学来的。”
若是几个月之前,我可能会就此放过她——也可能根本不会提起此事。但那天下午,我又继续施压,向她解释说这是电视剧里的动作。“这种东西不值得学,”我对她说,“外面的人正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