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挺好。他叫向您问好。”
“呃,谢谢您。请您代向他问好。”她说。
“他这人再好没有。他这会儿在于什?”刹那间,她变得客气要命。
“哦,你知道。还是那套老玩艺儿,”说;他妈哪知道他是在干什?都不怎认识他。甚至都不知道他这会儿是不是依旧在布林斯敦。“瞧,”说。“您能不能赏光在哪儿跟碰头,喝杯鸡尾酒?”
“问您,您可知道现在是什时间啦?”她说。“您到底叫什名字,请问?”刹时,她换英国口音。“听
“呃,您不认识,可是爱迪朋友。他跟说,要是进城,可以请您块儿喝两杯鸡尾酒。”
“谁?你是谁朋友?”嘿,她在电话里真象只雌老虎。她简直是在跟大声呦喝。
“爱德蒙。爱迪,”说。已记不起他名字是爱德蒙还是爱德华。只遇见过他次,是在他妈那个混帐舞会上遇见。
“不认识叫这名字人,杰克。你要是认为高兴让人在深更半夜——”“爱迪?布林斯敦?”说。
你感觉得出她正在搜索记忆,想这个名字。
念书家伙给。最后找到那地址,纸已褪色,可还辨认得出字迹。地址上那个姑娘不完全是个妓女,可也不反对偶尔客串次,那个布林斯敦家伙是这样告诉。他有次带她去参加布林斯敦舞会,差点儿就为这件事给开除出学校。她好象是个脱衣舞女什。
不管怎样,走到电话机旁边,给她挂个电话。
她名字叫费丝,住在百老汇六十五条街斯丹福旅馆。个垃圾堆,毫无疑问。
时间,还以为她不在家里。半晌没人接电话。最后有人拿起话筒。
“哈罗?”说。把自己声音装得很深沉,不让她怀疑年龄或者别什。反正声音本来就很深沉。
“是不是布林斯敦学院?”
“对啦,”说。
“你是打布林斯敦学院来?”
“呃,差不离。”
“哦……爱迪好吗?”她说。“不过在这时候打电话找人,真叫人意想不到。老天爷。”
“哈罗,”那女人声音说,并不太客气。
“是费丝小姐吗?”
“你是谁?”她说。“是谁在他妈这个混帐时间打电话给?”
听倒是稍稍有点儿害怕。“呃,知道时间已经挺晚啦,”说,用是成年人那种极成熟声音。“希望您能原谅,实在太急于跟您联系啦。”说话口气温柔得要命。确是。
“你是谁?”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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