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种方式说:弗兰茨感到他的书本生活不真实,他渴望真实的生活,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他们的呼叫。他从没有想过他所认为的不真实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办公室或图书室里辛劳)事实上正是他的真实生活,而他想象为真实的游行不是别的,只是戏院,舞场,狂欢——用另一句话来说,是一个梦。
萨宾娜读书时佐在宿
样的人在一起讲同样的话!这就是她被自己的不公平所困扰的原因。但这并非心情不悦,恰恰相反,萨宾娜的印象中,这是一次胜利,有看不见的人还在为她热烈鼓掌。
自我陶醉一瞬间滑向极度痛苦:漫漫长途总有尽头!迟早她不得不结束自己的背叛!迟早她不得不结束她自己!
这正是晚上,她匆忙穿过火车站,一列去阿姆斯特丹的火车进站了。她上了车,在乘警友好的指引下,打开包厢的门,发现弗兰茨坐在卧铺上。他站起来迎接她,她伸出双臂抱任了他,吻得他透不过气来。
她象最平庸的女人一样,有一种焚心烈火般的欲望,想告诉他,别赶我走,抱紧我,把我当你的玩物,你的奴隶,猛烈地玩弄我吧!但她什么也没说。
她从对方的拥抱中松脱出来,只说了一句话:“你不知道,我和你在一起是多么高兴呀。”这是她的天性允许她作的最多的表示了。
误解小辞典(继续)“游行”
游行对意大利和法国人来说很容易。他们被父母逼着去教堂时,便以参加党派作为报复(**党,毛**党,托洛茨基党等等)。然而萨宾娜的父亲两头都不误,开始送她去教堂,而后又逼她参加共青团会议。他担心女儿游离组织之外将有所不测。
她参加强制性的游行,总是合不上大家的步伐,身后的女孩老对她叫,或者有意踩她的脚后跟。唱歌时,她从来就不知道歌词,只是把嘴巴张张合合,于是遭到其他女孩子的注意和告发。从小,她就恨游行。
弗兰茨曾就读巴黎,天资不凡,二十岁那年就确定了学者生涯。从二十岁起,他便知道自己一生将会被局限在大学办公室、一两所图书馆,或两三个演讲厅里。想到这种生活将把他窒息,他总是期望着走出自己的生活圈子,象从屋里走向大街。
住在巴黎期间,他参加了每一次可能的游行示威,去庆祝什么,要求什么,或抗议什么,去露天里和人们呆在一起。游行的队伍直抵圣耶门大街或从共和广场到巴士底,使他神魂颠倒。他把行进和呼喊看成欧洲以及欧洲史的形象。欧洲就是伟大的进军,从g,m到g,m,从斗争到斗争,永远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