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相当简短扼要,但很有说服力。其中仅仅列举几条主要理由,说明为什要对某人起诉,为什要将他提交法庭审判等。但这文件却给留下强烈印象。书记宣读时候声音洪亮,吐字清楚。这个悲剧似乎从头至尾重新展现在大家面前,处于那不祥、无情光照之下,显得那集中,那触目惊心。记得,读完起诉书,首席法官威严地大声问米佳:
“被告,您承认自己有罪吗?”
米佳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
“承认自己在酗酒和放荡方面是有罪,”他又用种出人意外、几乎是发疯似语气高喊道,“在游手好闲和惹是生非方面是有罪。正当决心永远成为个诚实人时候,却遭到命运打击!但对于老人死,对于既是仇人又是父亲死,是无罪!对于他钱被抢劫这件事,不,不,是无罪,而且也不可能有罪:德米特里·卡拉马佐夫是卑鄙小人,但不是贼!”
他大声说完以后便坐下来,显然浑身在颤抖。首席法官又对米佳作简短训诫,要求他针对问题回答,不要横生枝节和发疯似叫嚷。然后他下令进行法庭调查。所有证人被领进来宣誓。这时候才下子见到他们所有人。不过,被告两位弟弟被准许无需宣誓便可出庭作证。经过神甫和首席法官番训诫以后,证人被领走,尽可能让他们分散坐开。然后开始单独地传讯他们。
二、危险证人
不知道首席法官是否将检察官证人和辩护律师证人分成小组并规定传讯他们程序。这切大概都有安排。只知道首先传讯是检察官证人。要重申,并不打算逐描述审讯过程。何况描述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多余,因为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辩论时发言中,提供和听取证词整个过程和全部含义似乎都归结为点并且作鲜明而突出说明,而这两篇精彩发言,至少有个别段落,作完整记录,将在适当时候向读者转述。此外还要向诸位转述审讯中段非同寻常,完全意想不到插曲,它突然发生在法庭辩论之前,并且对严峻、生死攸关审理结果无疑产生影响。只想指出:从审讯开始,这件“案子”所具有某种异乎寻常特点鲜明地表现出来并为大家所觉察到,那就是:与辩护方面所拥有手段相比,起诉方面异常强大。当各种事实在这座森严法庭上开始集中归纳起来,令人毛骨悚然鲜血淋淋全部罪行开始揭露出来时候,大家下子明白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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