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也不瞒她。说:“妈要揍。你看今天早上左耳朵是不是大点?噢,现在还肿着哪!”
妖妖伸手轻轻地摸着耳朵,声音有点发抖:“痛吗?”
“废话,不痛也不着急走。”“好,咱们走吧。”
看看《雾海孤帆》标价,又把它放下。其实不贵,只要四毛钱。可是就剩两毛钱。妖妖问:“这书不好吗?”“不,挺有意思。”“那干嘛不把它买回去看?”
不瞒她,告诉她没钱。她说:“有钱哪。明天管妈要块钱。她准会给。还攒些钱,把它拿着吧。”
。好容易忍到下午放学,找到妖妖对她说:“喂,妖妖,发现个好地方!”
“什好地方?”“旧书店,里面有无尽其数好书!!”
“书?看书有什意思?不过是小白兔,大萝卜之类。每天放学之后都去游泳,你看把游泳衣都带着呢。你陪去吧?”
“小白兔,大萝卜根本就不是书。你跟上次旧书店吧。包你满意。”
她不大愿意去,不过看那兴致勃勃,也不愿扫兴。哎呀,那小时候们就学会珍惜友谊……
她选好几本
“老陈,少说废话,否则叫你傻瓜!”“傻瓜?你才是傻瓜!你懂得什叫终生不渝友谊吗?
领着她钻进那个阴暗书店。看见“哈克贝利·芬”还在书架上,高兴极,立刻把她抽下来给妖妖,说:“你看看这本书,担保你喜欢!”其实就是为这本书来,可是为收买她兴致把它出卖。又在书架翻通,找着本卡达耶夫《雾海孤帆》,马上就看入迷。
可是看会,还不忘看看妖妖。呵,她简直要钻到书里去。真高兴!如果,个人有什幸福不要别人来分享,那定是守财奴在数钱。可是又发现点小小悲哀,就是她把给她哈克贝利·芬放到边去,捧着看是另本。被她从书架上取下来放在边书真是不少,足足有五六本:《短剑》、《牛虻》,还有几本。后来们长大,这些书看起来就大不足道。可是当时!
看看书店电钟,六点钟。昨天被揪过耳朵还有点痛呢!说:“妖妖,回家吧!”“急什,再看会。”“算吧!明天还能看。”妖妖抬起头看着说:“你急什呀?”“六点。”妖妖说:“不要紧,到七点再回家。”
也真想再看会,但是揪耳朵滋味不想在尝,坚决地说:“妖妖,非得回家不可。”“你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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