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西方发展学者说:贫穷是种生活方式。言下之意是说,有些人受穷,是因为他不想富裕。这句话是作为种惊世骇俗观点提出,但狭隘人生经历却证明此话大有道理。对于这句话还可以充分地推广:贫困是种生活方式,富裕是另种生活方式;追求聪明是种人生态度,追求愚蠢则是另种生活态度。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在追求快乐,另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聪明,另些人在追求愚蠢。这种情形常常能把人彻底搞糊涂。
洛克先生以为,人人都追求快乐,这是不言自明。以此为基础,他建立自己哲学大厦。斯宾诺莎也说,人类行为原动力是自保存。作为个非专业读者,认为这是同类东西,认为人趋利而避害,趋乐而避苦,这是伦理学根基。以此为基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们民族文化传统大不相同,认为礼高于利,义又高于生,这样就创造种比较复杂伦理学。由此产生个矛盾,到底该从利害角度来定义崇高,还是另有种先验东西,叫做崇高——举例来说,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这是人先天良知良能,这就是崇高根基。也不怕人说是民族虚无主义,反正以为前种想法更对。从前种想法里产生富裕,从后种想法里产生贫困;从前种想法里产生总是快乐,从后种想法里产生总是痛苦。坚定不移地认为,前种想法就叫做聪明,后种想法就叫做愚蠢。笔者在大学里学是理科,凭这样学问底子,自然难以和专业哲学家理论,但还是以为,这些话不能不说。
对于人人都追求快乐这个不言自明道理罗素却以为不尽然,他举受虐狂作为反例。当然,受虐狂在人口中只占极少数。但是受虐却不是罕见品行。七十年代,笔者在农村插队,在学大寨口号鞭策下,劳动强度早已超过人力所能忍受极限,但那些工作却是点价值也没有。对于这些活计,老乡们概括得最对:没别,就是要给人找些罪来受。但队干部和积极分子们却乐此不疲,干得起码是不比别人少。学大寨结果是使大家变得更加贫穷。道理很简单:人干艰苦工作之后,就变得很能吃,而地里又没有多长出任何可吃东西。这个例子说明,人人都有所追求,这个道理是不错,但追求却可以是任何东西:你总不好说任何东西都是快乐吧。
人应该追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道理;苏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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