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体验。假如把人际关系和谐本身也当成需要,像孟子说那样:行孝本身是快乐,所以去行孝,当然就更是有病,而且这种毛病亲身体验过(在“文化g,m”里人人表忠心时候)。人满足物质欲望结果是消费,人际关系和谐也是人避免孤独这需要结果。种需要本身是不会过分,只有人硬要去夸大它,导致自激时才会过分。饿,找个干净饭馆吃个饭,有什过分?想要在吃饭时显示你有钱才过分。你有个爸爸,你很爱他,要对他好,有什过分?非要在这件事上显示你是个大孝子,让别人来称赞才过分。需要本身只有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这原因大家心里明白,社会对个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还是个起哄场所,干什事都要别人说好,赢得些喝彩声,正是这件事在导致自激。东方社会有东方起哄法,西方有西方起哄法。而且两边比较起来,还是东方社会里人更爱起哄。
假如此说是正确,那真正幸福就是让人在社会法理、公德约束下,自觉自愿地去生活;需要什,就去争取什;需要满足之后,就让大家都得会儿消停。这当然需要所有人都有点文化修养,有点独立思考能力,并且对自己生活负起责任来,同时对别人事少起点哄。这当然不容易,但这是唯希望。看到人们在为物质自激,就放出人际关系自激去干扰;看到人在人际关系里自激,就放出物质方面自激去干扰;这样激来扰去,听上去就不是个道理。搞得不好,还能把两种毛病齐染上:出门,穷奢极欲,非奔驰车不坐,非毒蛇王八不吃,甚至还要吃金箔、屙金屎;回家,又满嘴仁义道德,整个个封建家长,指挥上演种种草菅人命丑剧(就像大邱庄发生过那样);要不就走向另极端,对物质和人际关系都没兴趣,无生趣——假如还不算太孤陋寡闻,这两样人物们在当代中国都已经看到。
*载于1995年第2期《东方》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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