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朋友,”波洛身体微微向瑞斯倾斜着,“们是带着种先入为主想法开始调查。这个想法就是:作案是出于时冲动,而非预谋。有人想杀死琳内特·多伊尔,当他看到所有不利因素都指向杰奎琳·德·贝尔福特时候,就借机行凶。因此,接下来,凶手听到杰奎琳·德·贝尔福特和西蒙·多伊尔吵闹,在所有人都离开大厅之后拿走那把手枪。
“朋友,如果这个先入为主想法是错,那这个案子就面目全非。可是,这种想法确实是错误!这并非时冲动而实施犯罪,恰恰相反,是精心策划,时间掐得非常精确,所有细节都是精心考虑过,甚至包括案发当晚在赫尔克里·波洛酒瓶里面下药!
“事实就是这样。被弄得昏睡过去,所以就不可能干涉那天晚上事情。是刚刚才想到这种可能性。喝葡萄酒——跟在张桌子上其他两个人个人喝威士忌,另个喝矿泉水。偷偷在酒瓶里放点无害安眠药是再容易不过——这些酒瓶天天放在桌子上。不过以前排除这个想法。那天出奇热;反常态地觉得很累,睡得很沉,完全不像平时那样容易被惊醒。这倒也没什不同寻常之处。
“你们知道,那时候还被那个先入为主想法所影响。但如果被下药,就说明这是有预谋。也就是说,七点半开始吃晚饭之前,已经有人打算作案。可是(按照那个先入为主想法),这是不可能。
“这个先入为主想法所遭受第个打击,是们从尼罗河里把手枪捞出来。首先,如果们推测是正确,那手枪就绝对不应该被扔进河里……而且还有更进步点。”
波洛转向贝斯纳医生。
“贝斯纳医生,你检查过琳内特·多伊尔尸体,应该记得伤口周围有烧焦痕迹。也就是说,开枪之前手枪是紧贴着头部。”
贝斯纳点点头。“没错,就是这样。”
“不过,手枪被发现时候,被块天鹅绒披肩包着,而披肩上有明显子弹穿透痕迹。这做可能是想减弱枪声,但是,如果子弹是经过披肩射出去,那死者皮肤上就不应该留下烧焦痕迹。所以,透过披肩射出那枪不可能是打死琳内特·多伊尔那枪。会不会是另外枪呢——杰奎琳·德·贝尔福特朝西蒙·多伊尔开那枪?不是,因为当时有两位目睹枪击证人,这点们都知道。于是,从表面上看,好像有第三枪——不过们对此无所知。但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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