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会打算也像你们同伴那样,二话不说就扔坨牛粪过来砸死吧?”冯斯说。
“们之前确是这打算,不过现在,计划变。”混血女人脸上露出个俏皮笑容。她中文说得不太流利,也带些口音,但语法用词都没问题。
“之前确是这打算……看来这个宝贵天选者,在你们眼里简直钱不值啊。”冯斯叹口气。
“因为们对魔王并不感兴趣,不管是做他手下还是杀掉他,”混血女人说,“那些守卫人和黑暗家族争过来斗过去玩意儿,在们心目中就是钱不值。”
“谢谢你这直白,”冯斯翻翻白眼,“那现在计划为什变呢?”
他们膜拜对象——那只巨鼠——现在依然死死地缠绵在冯斯右手上,没有半分松开迹象。但冯斯和曾炜都可以看得出,它生命力已经越来越旺盛,附脑处那些奇特绿色闪光也越来越耀眼。
“它附脑会儿会不会爆发出什特别效用?”曾炜皱着眉头问。
“不知道,或许会让们产生些快乐幻象,”冯斯回答,“幻象中幻象,实在没法儿想象到底会是什样,但愿别把脑子弄疯。倒是有另外个问题。”
“什问题?”
“们现在到底该做点什?”
“因为们发现其实你还是有用,至少比们之前以为更有用。”混血女人又是笑。
“是因为
确实,冯斯不知道现在能做些什。对面三个敌人正以虔诚姿态匍匐于地,动手攻击似乎有点不妥,何况对方都是能催动蠹痕黑暗家族成员,即便是曾炜枪也未必好用,激怒他们并不明智。
倒是悬挂着巨鼠右臂已经发麻,渐渐失去知觉。他索性屁股坐到地上,让不堪重负右臂休息休息,也抬眼看看周遭景致。他从未到过西藏,此时虽然知道身边只是幻景,也难免好奇想要多看几眼。
他真从来没有见过那干净透明天空,无限开阔地向着远方延伸,那些突兀挺拔雪峰呈现出各种各样险峻姿态,仿佛随时可能刺破苍穹。此刻,幻境中正好是日落时分,太阳也呈现出种淡红色,把雪峰染出瑰丽色泽。天空之下,高原上湖泊反射出珍珠样光彩。
真就像是幅画,几乎没有真实感,冯斯想,那些酸腐文人和文艺女青年们,居然没有夸张呢。
不过他并没有得到太多欣赏时间。正当他观赏着头牦牛吃草悠闲姿态时,三个欧洲人终于结束膜拜,站立起来。他不得不也跟着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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