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注意到。”
“照理应该啊。”
“很多事照理大家都该做的。缴税、不在人行道上吐痰、不闯红灯。这家伙急着操她,他还管什么停车位上的号码啊?你见过那车。”
“我——”
“你看了一次,也许两次,车了停在那里。后来你又望了眼,车子不在,你想他们一定已经走了。是这样的吧?”
“大概吧。”
“这儿的经理一定见过他。”我说,“他记得什么?”
“不多。咱们再找他谈谈。”
经理脸色腊黄,配上一双红眼圈,一望便知是标准的夜猫子。他的呼吸有酒精味儿,但举止不像酒鬼。我想他大概是发现尸体以后喝了点,壮壮胆。酒只有让他显得精神恍惚,没有效率。
“我们是正当营业。”他坚持。这话实在荒谬,我们都懒得回应。我猜他的意思是,他们那儿不是天天有人被害。
他从没见过甜心。有重大嫌疑杀她的男子单独进来,填好卡,付现金。这并不反常,这儿往往都是男的进来办登记,女的等在车里。那车不是停在办公室的正前方,所以那男的登记时,他没看到车子。事实上,他根本没见过那辆车子。
馆拿走毛巾。”
“那回他也许拿了,但在这种垃圾地方?我是说,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每回都把房间清干净。浴室也一样。我怀疑他们真会在前头的客人走后,能把浴缸刷一遍。”
“也许你会找到什么。”
“也许。”
“比如指纹啊,等等。她指甲底下找到什么皮肤没有?”
“说说那车。”
“我没仔细看。我看只是要确定它在那儿。如此而已。”
“车什么颜色?”
“暗色。”
“好极了。两门?四门?”
“你发现它不见了。”加菲提醒他,“所以才知道房里没人了。”
“结果有人。我一打开门——”
“你本以为没人、因为车子开走了。如果你从没见过那车,怎么知道它不见了?”
“因为那车位空了。每个房间前都有个车位,号码排得跟房间一样。我望出去,那个车位是空的,那就表示他的车开走了。”
“他们停车都一定按照号码?”
“没有。不过化验室的人也许找得到。”他下颌上一根肌肉在动,“说句良心话,感谢上帝我不是法医或者技术员。当警察已经够倒霉了。”
“这话我赞成。”德金说。
我说:“如果他是在街头勾搭上她的,也许有人看到她上车。”
“外头我们是派了些人想法子录口供,也许会有什么收获——如果有人看到了什么,如果他们还记得,而且如果他们愿意讲。”
“好多如果。”德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