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走到七十二街上,我站在一家文具店门口的阴影下,等着看有没有人跟我走出普根酒吧。我在那儿站了整整有五分钟,同时想着“男孩”丹尼的话。我站着的时候,有几个人离开普根酒吧,但他们看来不像我得担心的人物。
我走到路边想叫出租车,然后又决定干脆走半条街到哥伦布大道,招辆顺道的出租车。到了拐角,我想想夜色不错,我又不赶,沿途慢慢穿过十五条街走到哥伦布大道对我也许会有好处,让我比较容易入睡。我过街往城中方向走去。还没到下一条街。我发现我的手已经伸进外套口袋,紧紧握着那把手抢。
好笑。又没人跟踪我,我他妈的怕个什么?
空气中有什么东西隐隐叫人不安。
我继续走下去,展示我礼拜六晚上从没表现过的各种街头求生技能。我走人行道靠路沿的那边,跟建筑物和门廊保持一定距离。我东张西望,偶尔转头瞧瞧是不是有人尾随。我一直抓着手抢。手指轻轻搁在扳机旁边。
“那种人渣不全都这样?不知道。我只管重要的事。”他喝口伏特加来强调这句话的重要性,“关于达基嫩,”他说,“我可以帮你带个口信回去。”
“什么样的口信?”
“说你愿意放手。”
“这个口信可能并不属实,‘男孩’丹尼。”
“马修——”
“意见是,我认为你该听从警告。不是我老得太快,就是这个城市在过去几年里变得太坏。大家扣扳机的速度好像比以前要快。他们以前杀人总还需要找个理由。你懂我意思?”
“懂。”
“除非有理由不动手,否则他们会放手去干。他们宁可滥杀,这已经是反射动作,老实跟你说,我很害怕。”
“谁都会怕。”
“前几个晚上你在城北出了点事对吧?这该不是谁瞎编的吧?”
我穿过百老汇大道,经过林肯中心和欧尼尔店,走到六十和六十一街之间的路上,对面是福德西服店。忽然我听到后头有车,马上来个
“你记得杰克·班尼吗?”
“我记得杰克·班尼吗?我当然记得杰克·班尼。”
“记得他表演那个抢匪的笑话吧?人家说:‘要钱还是要命?’中间停了好久,真是久,然后班尼说:‘我得慢慢考虑。’”
“你就是这个回答?你得慢慢考虑?”
“我就是这个回答。”
“你听到什么?”
“说是有个兄弟在暗巷偷袭你,结果自己被打得遍体鳞伤。”
“消息传得挺快。”
“本来就是这样。当然,小小的朋克族吸食迷人的海洛因,还不是这城里最危险的事。”
“他攻击我是因为吸了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