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把他指给你看昵?”
“那我也许认得出。你是说到警局指认?嗯,我想可以,。”
我告诉他,他记得的可能比他以为的要多。我问他那人的职业。
“我连他名字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他吃的是哪行饭?”
“你的感觉。”我说,“他是修车工人?股票经纪商?还是卖艺的?”
的三楼,是毛皮业集中区的正中心。如果我能拿金的外套过去,事情会好办许多,但纽约的警察企业,不管是官方或非官方的,都只肯到此为止。我描述外套模样,明显帮助不大,于是我便描述金的外表。查了销售纪录后发现,六个礼拜前金·达基嫩买过一件貂皮外套,售货单上签有经手店员的名字。他还记得那笔交易。
这名店员圆脸微秃,厚重的镜片下是双混浊的蓝眼。他说:“高高的女孩,非常漂亮。你知道,我在报上看到这个名字,觉得似曾相识,可是想不起到底哪儿见过。可怕,那么漂亮的女孩。”
她和一位绅士一起来,他回忆,外套是绅士付的钱。付现金,他记得。啊,不,这并不奇怪,至少在皮货业里不会。他们零售做的不多,而零买的顾客大部分都是成衣业的人,或是和他们这行相熟的人。不过当然,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走进店里买货。但大多是现金交易,因为顾客通常不希望等支票兑现才能领到货。再说,皮大衣往往是买给奢华朋友的奢侈品,顾客当然不希望交易留下任何纪录。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他们会以现金支付,而且售货单登记的不是买主的名字,却是金·达基嫩小姐。
那次交易连税总共将近两千五百元。出外随身带着未免嫌多,但也不算新闻。没多久前,我自己不也干过?
他能否描述一下那位绅士?店员叹口气。要描述那女人,他说,可容易多了。他对她印象深刻:她金黄的发辫盘在头上,篮色的双眼清澈发亮。她试穿几件外套,罩上皮衣显得雍容华贵,但那男人——三十八,四十左右,他猜想。还算高,他记得,但感觉没女的高。
“哦。”他说,然后想想,“也许是会计师。”他说。
“会计师?”
“那类的工作。税务律师,会计师。我只是
“抱歉。”他说,“我对他印象模糊。如果当时他穿的是皮大衣的话,也许我就能把你想知道的统统告诉你还不止,但——”
“他什么打扮?”—棒槌学堂·E书小组—
“西装,我想,不过我记不清楚了。他是那种会穿西装的人。只是我想不起他当时的穿着了。”
“再看到他的话,你会认得吗?”
“在路上碰到,我一定认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