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哪里。”
我讲了很久,语无伦次,从事情的起头说到当晚被抢的经过。然后倒回前面,再讲后面。她偶尔起身去拿咖啡,等她回来时,我会接着话头说下去。或许我另外又起个话头。这都无所谓。
我说:“我不知道该拿那混账怎么办。打倒他以后,我搜他的身。我不能把他送警察局,又不甘心放他一马。本想毙了他,却又下不了手。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果我抓他的头再多撞几次墙的话,有可能就叫他上西天了。老实跟你说,我很高兴见到他死。可是看他人事不省地躺在那里,我实在没法扣下扳机。”
“当然。”
“可我也不能一走了之,我不能让他走回街上。他会再找一把枪,再找人下手。所以我就折断他的腿。以后他的骨头愈合,他还会为非作歹,不过至少目前街上少了一个歹徒。”我耸耸肩,“好像没什么道理,不过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
我按简的铃,两声长三声短,然后走出门外,等她给我丢下钥匙。我搭电梯到五楼,然后爬上她的阁楼小屋。
“挺快。”她说,‘你还真有辆出租车等着。”
不过也足够她更衣。她已换上旧的李牌牛仔裤,和一件红黑相间的花格子法兰绒衬衫。她是个颇有魅力的女人,中等身高,骨肉匀称,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她有一张心型脸,头发暗棕带灰,垂到肩膀。间隔适中的灰色大眼睛。她没有化妆。
她说:“我煮了咖啡。你不爱加东西,对吧?”
“只加波本。”
不想去,对吧?”
“每次聚会我都说不出话。算了,简,我不会有事。”
“你在儿?”
“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交叉口。”
“你多久可以到这儿?”
“重要的是你没喝酒。”
“重要的是那个吗?”
“对啊。”
“我差点喝了。如果我回到住处,或者没有联络到你——
“开玩笑。你坐,我去拿咖啡。”
她捧着咖啡过来时,我正站在她的雕塑梅杜莎旁边。我的指尖沿着她的蛇形发辫滑下。
“她的头发让我想起一个女孩。”我说,“她金黄色的头发绑成辫子盘在头上、像极了你的梅杜莎。”
“谁?”
“她被人刺死,我不知道从哪说起。”
我扫了一眼阿姆斯特朗酒吧。我的吉普赛出租车还停在那里。
“有辆出租车等着我。”我说。
“还记得怎么过来?”
“记得,”
出租车把我载到简那栋位于利斯本纳德街的六层仓库式建筑前头,计费表已经快吃光原本的二十块钱。我又给了她二十块钱。给得有点多,但我心存感激,而且我大方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