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
“圣马克斯广场那儿有个地方,周末晚上都通宵聚会。地址就在通讯录里,我帮你查。”
‘好啊。”
“你
“喝了酒?”
“没有。”
“那就没事。”
“我快崩溃了。”我说,“打电话给你是因为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可以不喝酒的办法。”
“做得好。”
不过他们有可能已经关门。我很久没去那里了。
金·达基嫩前厅的柜子有瓶“野火鸡”,而她的钥匙就在我的口袋里。
这可吓住我了。整整一瓶酒,我随到随喝。要是到了那里,我不可能喝一两杯就算完事,我会喝光整瓶,而且只要开喝,我会一瓶接一瓶喝个没完。
我还是打了电话。
她在睡觉。听她接电话的声音我就知道。
过我不可能睡着。我连房间都待不住。我会试一试,可是我到哪儿都待不住,因为我现在感觉糟糕,惟一陪我作伴的只有我那乱糟糟的脑袋瓜。如果现在不喝,一个钟头以后我还是会喝。
“先生?你还好吧?”—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对那女人眨眨眼,拿出钱包,抽了一张二十元钞票。
“我要打个电话。”我说,“就在街角那个电话亭。这钱你拿着。在这等我,好吗?”
也许她会拿着钞票扬长而去。我并不在乎。我走向电话亭,塞个铜板,开始拨号。
“我可以过去吗?”
一阵死寂。算了,我在想。在法雷尔小店打烊前赶紧喝上一杯,然后打道回府。早知道就不打这通电话。
“马修,我也说不好这想法对不对。记住只要一个钟头一个钟头熬就好,实在没办法就一分钟一分钟来也可以,你随时可以打电话过来。吵醒我没关系,可是——”
我说:“半小时前我差点丢掉小命。我狠狠揍了那个家伙,又把他的腿打断。这辈子我从没抖得这么厉害。我看只有喝酒才能止住,可是我不敢喝,又怕我忍不住还是会去喝。本想只有找个人陪着聊天才能熬过去,不过这也难说。抱掀,不该吵你的。这又不是你的责任,抱歉,”
“等等。”
我说:“我是马修。抱歉这么晚打来。”
“没关系。现在几点?老天,已经过了两点。”
“抱歉。”
“没关系。你还好吗,马修?”
“不好。”
现在打实在太晚。几点了?过两点。不是熟人打这电话实在嫌晚。
操。我大可以回房。只要呆一个钟头,我就可以头脑清醒。
酒吧通常三点打洋。
那又怎样?附近有家熟食店会卖啤酒给我,不管合不合法。
五十一街上有家酒吧通宵营业,在西十一街和十二大道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