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如果哥哥们也在现场工作,有时我会跟着去开装载机、叉车或起重机。午餐时分,我会帮母亲做饭和洗碗,之后我要么回到废料场,要么去开叉车。
唯一的变化是肖恩。他不再是我记忆中的人。他不再厉声说话,似乎变得心平气和。他正在为GED[7]复习,一天晚上,我们干完活开车回家时,他告诉我他要去社区大学念一个学期。他想学法律。
那年夏天,虫溪剧场要上演一出剧,我和肖恩买了票。查尔斯也来了,就坐在我们前几排。中场休息时,趁着肖恩离开去搭讪一个女孩,查尔斯慢吞吞地走了过来。第一次,我没有舌头打结。我想起了香农,想起她在教堂与人交谈的样子,想起她友好的欢声笑语,以及她微笑和开怀大笑的样子。就当自己是香农吧,我想。接下来的五分钟,我成了香农。
查尔斯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与我见过的那些男人看香农的眼神一样。他问我星期六想不想去看电影。他提议去看的那部电影俗不可耐,是我自己永远不会去看的那种,但我在扮演香农,所以我说我很乐意去。
星期六晚上我试图成为香农。那部电影糟透了,比我想象的还糟,是只有异教徒才看的那种电影。但我很难把查尔斯看作异教徒。他只是查尔斯。我想告诉他电影很不道德,他不应该看这种东西,但想到自己仍然是香农,我便什么也没说。他问我想不想吃冰激凌,我只是莞尔一笑。
我回到家时,只有肖恩还没睡。我微笑着进了门。肖恩开玩笑说我有男朋友了,那是个真正的玩笑——他想让我大笑。他说查尔斯很有品位,我是他认识的最正派的人,然后就去睡觉了。
在我的房间里,我盯着镜中的自己看了许久。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我的男式牛仔裤,它和别的女孩穿的牛仔裤全然不同。接着我注意到我的衬衫太大了,让我显得比本人块头更大。
几天后查尔斯打来了电话。盖了一天的屋顶后,我正站在自己的房间里。我灰头土脸,身上一股涂料稀释剂的味道,但他不知道。我们聊了两个小时。第二天晚上,他又打来电话。第三天也打了。他说我们星期五该去吃汉堡。
星期四,拆完废品,我驱车四十英里去了最近的沃尔玛,买了一条女士牛仔裤和两件蓝色衬衫。当我穿上它们,我几乎认不出自己的身体,认不出它苗条有曲线的样子。我立刻脱下衣服,觉得这些衣服不够端庄。严格地说,衣服不算出格,但是我知道自己为什么想买它们——为了我的身体能被注意到——即便衣服没有问题,这个想法也让它们不够端庄。